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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代理商必须支付文化失业建设费。不需要广告设计和制作。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6%,小规模为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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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季度:我的公司从事广告制作业务。通常它主要从事印刷材料的生产。它是否属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征收范围?
答案:为制作实物广告而支付的增值税不在增值税变更的范围之内,因此无需为文化事业的建设支付费用。
第6题:广告设计服务是否属于向文化事业征收建设费的广告服务范围?
答案:根据《财税106号通函》附件1中关于应税服务范围的注释,设计服务是指通过视觉和文字手段转移计划,计划和思想的商业活动。包括工业设计,造型设计,服装设计,环境设计,图形设计,包装设计,动画设计,网络游戏设计,展示设计,网站设计,机械设计,工程设计,广告设计,创意策划,文字印刷等。
因此,尽管广告设计,创意规划和其他服务以名义包含广告,或者有一家广告公司同时经营这方面的业务,但它们实际上属于文化和创意服务中的设计服务类别,而不是广告服务,所以无需为文化事业付费。
第7题:文化事业的收取率是多少?如何计算呢?
答案:根据财综第88条第3条的规定,支付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债务人),应按开票销售收入的3%支付。通过提供广告服务获得的费用计算应付率的金额,计算公式如下:应付金额=发票销售额×3%
。其中,“帐单销售”是指提供广告服务的纳税人获得的所有含税价格和超价费用的余额,减去已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商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债务人减价的,应当取得国家增值税总局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证明;否则,不得减少。
8题:在计算文化事业的建设成本时,销售收入是否包括税收?
答案:计算文化事业的耗时销售额是含税价格。
9题:在宣布文化事业的建设成本时,是否可以从已结算的销售金额中扣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的广告发布费?
答案:根据财税88号第3条的有关规定,“开票销售”向纳税人提供通过提供广告服务获得的所有含税价格和超价费用,减去对其他广告公司的付款出版商含税广告发布费用后的余额。因此,可以减少含税广告发布费,并且不能扣除其他费用。
允许从所有含税价格中扣除相关价格,以及从提供相关应税服务中获得的额外价格费用,应在法律基础上一一填入“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并获得有效的声明证书该表随附信息,并同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10季度:我们公司是从事广告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由于规模小,月销售额基本在3万元以下。听说国家有优惠政策。销售额在3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暂免征增值税。是否还不需要支付文化建设费?
答案:根据《财综第88号》第7条的规定:提供应税服务但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人将免除文化事业建设费。由企业和非企业单位提供的应税劳务,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0,000元人民币(每季税额90,000元人民币),则可免除文化事业建设费。
问题11:文化事业的建设费何时宣布?
答案:根据财税第88号第4条的规定: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支付期限与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期限相同,否则由国家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应付款额的一部分。已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