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您的单位在这一次付款后不只是索要个人所得税(如果您以前没有,那么这一次,一定是您忘记了扣除工资时)您可以计算工资),然后只能说明您单位财务人员(或工资核算人员)的工作有问题,并且财务管理不到位!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要求,公司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应付工资和实际工资在概念上完全不同。所谓的实际工资是指将发送给员工的工资。它应该是扣除个人所得税和各种保险费后的金额!如果您不执行预扣个人所得税,则您的公司涉嫌逃税和逃税。在此问题上,员工不承担任何责任!
显然,您的组织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和非法的,并且不可避免地会给业务管理和税务检查带来一系列麻烦!计算工资时应扣除个人所得税,银行发放的工资应为实际工资!
如果您想让银行支付工资,则必须经过基本家庭,然后必须在外部帐户中显示。
如果银行要扣除个人所得税,您的薪水个人所得税将由您的公司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