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饰零售的税收筹划,受托代销的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30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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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30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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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小企业因受委托代销金银首饰按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消费税借记成以下哪种?

2营业税金及附加

根据小型企业会计标准:

根据税法规定,由于委托黄金和白银珠宝销售而零售黄金和白银珠宝的小型企业,应缴纳消费税,从“营业税及其他”科目中扣除,并贷记本科科目(需缴纳消费税);除此以外代销的金银珠宝首饰的销售,其所缴纳的消费税应记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记入本科科目(应交消费税)。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题

问题1.租赁费可以作为房屋,公用事业和其他用品的租金进行租赁和核算。至少可以少缴财产税。因为租金收入的财产税是租金收入的12%。水电费可以由租户直接支付。

问题2:可以将农场和制衣厂设置为独立法人。布料厂从农场购买的棉花可以从13%的增值税中扣除。在农场出售的棉花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6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自己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本条例所称农业是指种植,养殖,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换句话说,直接从事种植,育种,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其自己生产的初级产品的销售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财税[2002] 12号)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一般按采购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免税农产品的进项税抵扣率已从10%提高到13%。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增值税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进项税额进项税额扣减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 105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购买农产品,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减免税率的通知》的规定,按13%的税率扣除进项税额(财税[2002] 12号。

增值税纳税筹划

1.从纳税人那边计划。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通常为3%。因此,纳税人可以在纳税前确定哪种税率对自己有利,然后根据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创造条件,成为有利于增值税的纳税人。

2.利用税收优惠来减轻税收负担。增值税有许多优惠税收政策,包括减免增值税,立即退税,首次退税,首次退税等。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来节省税款。

增值税购买行为的计划。购买行为属于服务行业中的代理行业。如果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个条件是受托人不垫款;另一个条件是卖方将发票开给客户,而受托人则将发票转移给客户;第三个条件是受托人当事人应根据卖方实际收取的销售税和增值税与客户结算,并收取额外的手续费。不征收增值税,但按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因此,从事采购业务的纳税人应努力满足这三个条件,以便根据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缴税。

3.增值税销售计划。寄售有两种类型:寄售和佣金销售。前者征收增值税,而后者征收营业税。当点差率(点差率=(销售价格-购买价格)/销售价格)大于29.41%时,按佣金类型收取的营业税为5%,税负较轻;当传播率小于29.41%时,差异为货物税负担很轻。

4.商业零售企业从供应商那里选择合理的收费方式以达到节省税款的目的。商业零售公司向供应商收费时,可以根据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入场费,上市费等名义预先收取大部分费用。销售周期结束后,必须确定销售量或销售量。剩余的一小部分费用按比例收取,因此大部分费用仅需缴纳营业税的5%,少缴纳增值税的17%。

5.税收计划以促进利润。工商企业的促销方式一般分为三种:折扣销售,实物礼品和现金返还。考虑到各种税收因素,就促销方式的选择而言,折扣促销是最具成本效益的;其次,提供实物礼物和现金返还的成本效益最低。

6.货运税收计划。如果企业下属的船队主要运输企业出售的货物,则该船队可以独立并成为二级法人运输子公司,从而使货运收入从增值税的支付方式转变为营业税的支付方式。达到节税的效果。

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选项1:吃饱了可享受折扣。在这个计划中,公司销售100元的商品,并收取80元的费用。只需在销售单上注明折扣金额。销售收入可以根据折现额计算。假设产品的增值税率为17%,企业所得税率为33%,则:应交增值税=(80÷1.17)×17%-(60÷1.17)×17%= 2.90(元);销售毛利润= 80÷1.17-60÷1.17 = 17.09(元);企业应交所得税= 17.09×33%= 5.64(元);税后净利润= 17.09-5.64 = 11.45(元)。

选项2:吃饱后发送优惠券。根据此计划,公司销售100元的产品并获得100元,但提供20元的折扣券。如果要求折扣券不超过所售产品总价值的40%(商场的毛利率为40%,则要求折扣券应占产品总价值的40%)如果价格低于40%,则可以避免在产品购买价格以下收取款项。)客户等同于为下次购买获得折扣选项。商场内应税业务及其相关利润为:

应付增值税=(100÷1.17)×17%-(60÷1.17)×17%= 5.81(元);

销售毛利润= 100÷1.17-60÷1.17 = 34.19(元);

应缴企业所得税= 34.19×33%= 11.28(元);

税后净收入= 34.19-11.28 = 22.91(元)。

但是,当顾客下次使用折扣券时,购物中心将显示根据计划一计算的税收和利润情况。因此,与计划一相比,计划二仅具有比计划一更多的资金流入。时间的价值也可以称为“扩展”折扣。

选项3:吃饱后送礼物。在此方案下,应将企业的送礼行为视为销售行为,并应计算销项税。同时,由于这是非公开捐赠,因此赠品的成本不允许税前(假设赠与品的购买和销售之间的差额与其他购物中心相同)商品)。相关计算如下:

应缴增值税金额=(100÷1.17)×17%-(60÷1.17)×17%+(20÷1.17)×17%-(12÷1.17)×17%= 6.97(元) ;

销售毛利润= 100÷1.17-60÷1.17-(12÷1.17 + 20÷1.17×17%)= 21.02(元);

应缴企业所得税= [21.02+(12÷1.17 + 20÷1.17×17%)]×33%= 11.28(元);

税后净收入= 21.02-11.28 = 9.74(元)。

选项4:现金充值时请汇款。购物中心的现金返还行为也是商业折扣。与第一种选择相比,它只是固定利率折扣和固定金额折扣之间的差异。相关计算与第一个选项相同。

选项5:吃饱了就发送加价。根据这项计划,商场将对商品金额超过100元的商品实行折扣。购物中心收取的销售收入没有改变,但是由于捆绑销售,避免了免费礼物,因此增加金额的成本可以正常列出。相关计算如下:

应缴增值税额=(100÷1.17)×17%-(60÷1.17)×17%-(12÷1.17)×17%= 4.07(元);

销售毛利= 100÷1.17-60÷1.17-12÷1.17 = 23.93(元);

企业应交所得税= 23.93×33%= 7.90(元);

税后净收入= 23.93-7.90 = 16.03(元)。

在上述方案中,方案一与方案五进行了比较,即正常销售试用计算的20元商品的相关销售额如下:应交增值税=(20÷1.17)×17%-( 12÷1.17)×17%= 1.16(元);销售毛利= 20÷1.17-12÷1.17 = 6.84(元);企业应交所得税= 6.84×33%= 2.26(元);税后净收入= 6.84-2.26 = 4.58(元)。

根据上述计算方法,方案1的最终税后净利润为(11.45 + 4.58)= 16.03元,大约等于方案5。如果仍然进行折价销售,那么税后净收入仍然存在一定差距。方案五优于方案一。另外,不确定是否可以及时实现备选方案1的转售,因此还必须考虑库存所占用资金的时间价值。

总而言之,“在大型购物中心全额交付”的最佳解决方案是“全额交付全额交付-不增加票价”,然后是提供折扣券的促销方法,然后再为打折的客人提供促销方法。和一种返还现金的方法,但是不建议使用礼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