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税收的含义目前分为广义和狭义。从广义上讲,国际税收是指国家之间的所有税收关系,包括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从狭义上讲,国际税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共享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收入或跨国财产的税收权利而形成的国家间税收分配关系。
随着中国税收合法化的加速,税收筹划逐渐为人们所熟悉,并开始走上舞台。但是,随着中国税收筹划工作的刚刚开始,人们对税收筹划的概念及其内容尚无共识。下面,作者打算谈论他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广义上讲,税收筹划应同时包括税收收集者和纳税人。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税收筹划就是税收筹划,得到大家的认可。但是,收税员如何在立法和收税管理方面进行详细的计划安排,对于组织税收和调节经济也是必要的。由于中国的税收立法还不够成熟,无法与国际标准接轨,因此在实践中需要改进税收体系模型的选择,税收类型的设置以及某些特定税务机关的酌处权等问题。另外,在税收征管方面,还存在如何选择税收征管人,减少税收征管环节,从而最终降低税收征管成本的问题。
狭义的税收筹划是指税收筹划,这是一个公认的概念。
从根本上反映出我们税法体系相对于税法关系的模糊性,特别是两个收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它恰好发生在税收筹划的新兴市场产品上。这也涉及经典的税法理论中永恒的话题:国家税权优先权的调整和平衡以及私法交易的安全性-“承认税收优先于补偿的理由是因为税收是提供公共服务所需的资金,并具有强大的公共品性;但是,如果过分强调税收要求而不是私法要求,也可能会阻碍交易安全。 ”本文未专门分析和讨论税权与私权之间的关系。但是,我想说的是,两者之间不断变化的关系绝对不会在一定时期内影响该国的税法。稳定性; 《基本税法》缺乏对税法最基本概念和原则的法律定义,将不可避免地使国家的税收政策失去重点,这将不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和经济一体化。国际经济,并会像新事物在融入经济生活的过程中面临许多困难。正如学者所说,毕竟中国已经成为一个税收大国,国家与人民之间的关系更多地依赖于税收,税收对人民权利和义务的影响越来越重要。这就要求该国的税法必须更加完整,公正和中立,以适应时代的变化,促进经济发展,并保护人民的权利;这就要求税法对税法的研究必须与时俱进,与纳税国的到来为税法实践提供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