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主题的前提是化妆品和护肤品的税率不同。
税法规定,如果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合并为一整套消费品出售,则应采用较高的税率。因此,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包裹销售计划是不同的,也是最佳的。
计划计划:单独出售。
进口消费税=(150 + 150×0.4)/(1-0.15)×0.15 = 37.06万元
进口增值税=(150 + 150 x 0.4 + 37.06)x 0.16 = 39.35万元
国内消费税=(290 + 51.04 / 1.16)x 0.15-37.06 x 0.8 = 20.45万元
国内增值税=(290 + 51.04 / 1.16)×0.16 = 534,400元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同时对应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采用不同税率经营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具有不同税率的商品;销售额不单独核算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金额或销售收入收入为一套完整的消费品,以较高的适用税率出售。
根据上述规定:
1.包装后不单独核算,化妆品的消费税按总价计算;
2.分别出售后,由商人包装。对于制造商,只能根据适用的化妆品消费税率计算化妆品,而护肤品,工具,小型工艺品和塑料盒则无需缴纳消费税。
希望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