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行业税收筹划,化妆品进口消费税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4-27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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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7 13:27
最佳答案

请帮忙解决一道税收筹划题啊!急!!

该主题的前提是化妆品和护肤品的税率不同。

税法规定,如果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合并为一整套消费品出售,则应采用较高的税率。因此,从税收的角度来看,包裹销售计划是不同的,也是最佳的。

计划计划:单独出售。

化妆品消费税案例分析

某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5月上旬从国外进口一批散装化妆品,关税完税价

进口消费税=(150 + 150×0.4)/(1-0.15)×0.15 = 37.06万元

进口增值税=(150 + 150 x 0.4 + 37.06)x 0.16 = 39.35万元

国内消费税=(290 + 51.04 / 1.16)x 0.15-37.06 x 0.8 = 20.45万元

国内增值税=(290 + 51.04 / 1.16)×0.16 = 534,400元

求各位高手帮解答一道税务筹划的题目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同时对应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采用不同税率经营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和销售数量。具有不同税率的商品;销售额不单独核算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金额或销售收入收入为一套完整的消费品,以较高的适用税率出售。

根据上述规定:

1.包装后不单独核算,化妆品的消费税按总价计算;

2.分别出售后,由商人包装。对于制造商,只能根据适用的化妆品消费税率计算化妆品,而护肤品,工具,小型工艺品和塑料盒则无需缴纳消费税。

希望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