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消费税是针对特定纳税人的,因此有可能通过公司合并推迟纳税。
(1)合并将把企业之间的原始购买和销售链接转换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移链接,从而延迟部分消费税。如果两家合并企业之间存在原材料供应关系,则在合并前,该原材料的转让关系为买卖关系,应按正常买卖价格缴纳消费税。合并后,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供应关系已转变为企业内部的原材料转移关系。因此,无需在此阶段支付消费税,但应将其推迟到征收之前的消费阶段。
(2)如果后一环节的消费税率低于前一环节的消费税率,则可以减轻企业当前的消费税负担。由于前一个环节应收取的税款被推迟到后一个环节,因此,如果后一个环节的税率较低,则合并前企业之间的销售使用较低的税率来减轻合并后的税负。
根据您的实例分析,配置豪华音响,防盗器,真皮座椅等时,为80万,应纳消费税为80 * 25%= 20万元;如果未配置这些豪华配件,则应缴纳消费税是50 * 25%= 125,000元。
然后,解决方案是实施“先购买再匹配”。您可以购买没有豪华配件的配件,然后由制造商的特殊维修站或其他机构配置豪华音频,防盗装置,皮革座椅等,则可以节省20-12.5 = 75,000元的消费税。
其次,购买汽车后,您需要支付购车税。购车税的金额等于购置不含增值税的购车价格乘以10%,即购车发票上的金额除以(1 + 17%)。乘以10%。缴纳购车税后进行“先买再配”,自然不必缴纳购车税。
第三,您可以节省一些保险金,因为保险费是根据车辆的价格计算的。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先购买再匹配”确实可以省钱,并且对制造商和消费者都有好处。但是,提醒消费者,采用“先购买后匹配”需要谨慎。由于很难在原始汽车上增加配置,因此必须可行。在消费者决定采用这种方法之前,最好事先与制造商,分销商和维修商进行协商。
希望采用!
消费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征税:
(1)使用结转销售收入合理避税
(2)首先通过销售避免税收,然后通过股票购买
税法规定,纳税人为交换生产材料和消费材料,股份投资或债务清算而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以与纳税人类似的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为准。计税依据。实际上,当纳税人使用应税消费品交换商品或投资股份时,通常根据双方约定或评估的价格确定,协商价格通常为平均市场价格。如果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为基础计税,显然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因此,我们不难发现,如果先采用先卖后买的方式(置换和债务清算),就能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3)成立独立的会计销售组织
消费税支付发生在生产区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而不是在流通区域或最终消费环节(金银珠宝除外)。因此,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关联企业中,在零售等特殊情况下,如果应税消费品以较低的价格(但不违反公平交易销售价)卖给其独立的会计销售部门,您可以减少销售,从而减少应付的消费税额。具有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由于处于销售阶段,仅支付增值税而不支付消费税,因此可以减轻集团的总体消费税负担,但增值税负担保持不变。
(4)使用委托加工产品合理避税
当前的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自制产品的适用税率是根据销售收入计算的。工业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和个人委托的产品来代表他们进行处理。税收仅根据企业收取的加工费收入计算。如果工业公司生产相同的产品,则其税负将比自制产品低。一些公司使用各种方法以卖给对方的名义将自制产品尽可能地转换为经常帐户。生产产品时,不会将其视为产品销售,而是会单独向购买者收取材料和加工费。一些公司还以购买者的名义购买材料,因此产品销售不记为正常产品销售收入,也不缴纳消费税。
(5)使用不同税率的合理避税
由于根据不同产品的设计,消费税是不同的税率,因此税率的等级更高。当企业是大型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时,属于其内部工厂的商店和劳务服务公司之间会相互买卖商品,以进行连续加工或销售。通过内部定价,整个合资企业都是合理的。避免税收。也就是说,当采用税率的分支机构将其产品出售给采用低税率的分支机构时,通过设置较低的内部价格,商品原价的一部分会从高税率部门转移到低税率部门。高税率的企业减少了销售收入,减少了应纳税额;适用税率低的企业具有相同的产品销售收入和应纳税额,但是由于获得了低成本的原材料,成本降低了,利润增加了。对于内部分支机构之间的“不平等苦”问题,公司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来调整情况,例如将一些支出用于利润更高的公司。
(6)使用不同的完整累进税率(或税额)进行计划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是一项极其复杂的计划任务。在实际计划过程中,纳税人应遵循产品生产方法的稳健性原则和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而不会违反法律。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巧妙地安排其未来的税收事项,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在各项计划上寻求突破,以减轻其税收负担,实现最大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