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收筹划第10章答案,企业税收筹划第二版

提问时间:2020-04-27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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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7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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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收筹划》案例分析

1.这种方法行不通。

2.非法和犯罪行为属于代他人开具虚假增值税发票的行为,构成虚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犯罪。

3.通往道路的道路和通往桥梁的桥梁处理可以避免此问题。企业A将印刷产品委托印刷厂进行印刷,但不向印刷厂收取纸币,而是收取印刷费(印刷厂可以向税务局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A)的产品,然后从企业A购买印刷品。

(一道100分)两道税收筹划题目

第一个问题当前,粮食和酒类的固定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此问题未给出固定税率,按每斤0.5元(一斤= 500克)计算,比例税率为25%

的计算过程:

1.在没有分配部门的情况下进行规划之前,酿酒厂的应付消费税为:

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为:

2.计划后,成立分销部门,酿酒厂应按以下方式缴纳消费税:

(将酿酒厂和分销部门作为一个整体)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为:

税收筹划练习题

增值税= 800 * 0.17-60 = 76万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 76 * 5%= 38千元

教育附加费= 76 * 3%= 22,800元

减轻税收负担的​​方法

1利用中国的经济政策和宏观调控,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特点,向国家申请免税政策,中国一直对农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2成立独立的会计销售部门,将公司的产品发送给销售部门,然后销售部门会将商品出售给经销商。这样,税收也可以减少。

关于税务筹划的2个计算题

一,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下列纳税人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商品销售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并按照他们的销售增值税是计算和缴纳的,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

(1)在提供建筑服务的同时销售自产商品的行为;

因此,应交的增值税= 180 * 17%-20 = 1060万

应付营业税= 30 * 3%= 90万元。

这个问题应该在原始税法的背景下进行。从税收筹划的角度看,原暂行增值税条例的执行细则规定,销售产品和装机混合销售均应为180 + 30 = 210万元。计算销项税。当前的税法规定,无需进行税收筹划就可以实现税收筹划。

2.作为雇员,就业期为1年,对工资收入每月征税是最好的税收计划。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每次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比例税率适用,税率为20%。一次劳务报酬收入过高的,可以实行奖金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1条:税法第3条第4款提到的劳动报酬的一次收入过高,这意味着个人获得劳动报酬一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两万元

前款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至50,000时,请按照税法计算应纳税额,然后再征税应纳税额的50%。做。

第二个是雇员的身分,雇用期为1年,按月工资收入缴税

每月应交税费=(4666.67-2000)* 15%-125 = 275元

年度应交税费= 275 * 12 = 3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