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在不同地方建立分支机构时,并非总能避免征税。
1.子公司
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独立公司。由于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因此被视为居民企业。它通常应与该国其他居民企业承担相同的全额应纳税额,并且还可以享受东道国为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的免税期。其他税收优惠。
但是,设立子公司通常需要复杂的程序,财务制度很严格,帐簿必须独立开放。需要进行复杂的审核和证明。营业损失不能与母公司的利润相抵销。与母公司的交易通常是税务机关的对策。避税审查要点。
其次,上市公司
分支机构是业务的组成部分,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汇总纳税申报表可以实现所得税的汇总计算和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制度的实施,不仅是引进和借鉴国际惯例的结果,而且是实现所得税调整功能的必然选择。
《企业所得税法》第50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应当统一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制度要求总额分公司收取并计算公司所得税。因此,如果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则可以由总部汇总所得税。这样,可以抵消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的损益,可以合理地减轻税收负担。
扩展
为跨国集团成立子公司的优势:
1。子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其所得税是独立计算的。子公司可以享受从东道国对其居民公司的税收优惠,包括免税期。由于分支机构被派往国外作为公司的组成部分之一,因此东道国通常不愿提供更多优惠。
2,子公司向母公司的利润汇回要比分支公司灵活得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收益,资本收益可以保留在子公司中,也可以在选定的税款中汇出负担更轻。额外的税收优惠。
3。许多国家对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股息实行减免税的免税。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子公司
参考来源:百度百科-分公司
设立分支机构的税收风险主要是企业所得税,而全国范围内的流转税基本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