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一家收取运费的企业。如果应收款项少于应付款项,应将差额记入哪个帐户?
如果是主要业务,则记录“主要业务收入”(如果不是),则记录“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
帐户处理:
贷款:其他应付款-XX 1000
如果是纯金钱,则无需征税。但是,借入帐户存在税收风险。如果它导致其他人少缴税款,则税务机关可处以少于付给您公司税款两倍的罚款。内容
贷款:银行存款/库存现金9000
其他业务收入1000
1.劳务的收取和付款可以通过“其他应付款”帐户进行核算。
2.帐户处理
(1)收到劳务报酬时
借:银行存款
贷款:其他应付款-劳务费
(2)支付劳务费时
借款:其他应付款-劳务费
贷款:银行存款等。
3.代表他人应交的税费应通过“其他应收款”帐户进行核算。
(1)纳税时
借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
(2)收取预付款
借:银行存款等。
贷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
“两个收支线”用于帐户处理。收款时:“其他应付款”,在付款时将“其他应收款”全额扣除,与实际付款的差额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未开具发票并不表示未缴纳税款,营业税需要在付款业务当月申报并缴纳,并且不允许递延税款。前提是您必须与付款人签署服务协议并就利润的支付达成协议,否则将被视为销售并支付增值税。
账户收取方式:
收钱时
贷款:其他应付款
支付托收款项时
借款:其他应付款
贷款:银行存款
付款方式:
付款时
借款:其他应收款
收到付款后
贷款:其他应收款
扩展配置文件:
收取和支付政府资金或行政费用
1.房地产企业收取的特殊住宅维修基金
蔡水〔2016〕附件2,附件2,(二)非增值税项目第四点指出:房地产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和物业管理单位收取住宅专项费维修资金。
2.经纪公司服务中的收款和付款
财税〔2016〕附件2,附件(3)销售。(四)代办经纪业务,收取总价和超价费,扣除代收委托人代销的政府资金或管理费。从委托方收取的政府资金或管理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公共机构收取并支付的费用
财税[2016]附件1第36条第10条规定: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收入,不得视为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因此,行政事业单位代表政府部门收取的代收和代收费用不包括在应税范围内。
但是,上述情况的适用范围非常狭窄。收取时,必须出具省级财政部门(含省级)监督(打印)的财务票据,不适用于一般企业。
因此,代表政府收取的政府资金或行政费用不包括在应税范围内,无需支付增值税,也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