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支付两次工资并不能免税,因为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是根据其每月收入计算和征收的。每月支付两次的工资仍然是一个月的收入。因此,没有办法避免税收。在一般情况下,可能需要增加公积金的数额以达到避税目的。
1.这是逃税行为,是非法的。无论是创造更多的人还是多次支付工资以实现避税,都是违法的行为。一个人每月支付两次。根据个人税法,是当月个人收入的总和来根据税务文件缴税。
其次,合理的避税方法:
1.不应缴纳的税款计为工资。例如,电话费,国外补贴等都属于公司在办公过程中生产和运营的实际支出。他们不是个人收入。然后,您需要过帐发票和报销。不要将它们计入您的薪水。需要纳税的部分避免个人纳税。
2.根据工资来支付税款,并且每月分配工资分配平衡(这样每个月的工资都在同一个纳税文件中),例如:年终奖金,放在一个月在内部,可能会增加几个纳税等级,无形中会支付更多的税,如果在几个月内分摊,并且降低了纳税等级,则会少付一个税。
如果没有社会保障或住房公积金,则每月支付5,000元,其余时间作为年度终了奖金发放。
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5000-3500)* 3%= 45元
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 45 * 12 = 540元
2083.33元对应的税率为10%,快速计算扣除额为105元
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总额= 540 + 2395 = 2935元
如果没有社会保障或住房公积金,则每月支付6,000元,其余时间作为年度终了奖金发放
每月应交个人所得税=(6000-3500)* 10%-105 = 145元
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 145 * 12 = 1740元
1083.33元对应的税率为3%,快速计算扣除为0元
个人所得税总额= 1740 + 395 = 2130元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在没有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每月支付6,000元,剩余的年终作为一次性的年终奖金支付,减去已付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