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避免!
中国的一般性反避税规定仅适用于公司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6章明确规定了特殊的税收调整: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商业交易不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或其关联方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整。
企业为个人雇员支付这些费用,企业可以将这些费用作为减少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费用,并且个人尚未达到实际工资水平在
下,个人应负担的某些税款减少了,这可以说是公司个人的双重利益。
IX。利用水平差,扣减项目计算,合理的税收筹划,努力实现利润最大化
劳务报酬,汇票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和财产租赁收入均从必要的费用中扣除。每次收入不足4万元的,按规定收取费用800.00元;超过40000元需要的费用每次收入的数量×(1-20%)。获得相应业务后,可以根据收入金额进行合理规划,签订相关合同,争取利润。
最大化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