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者在处理房地产证书时应支付税费:
1.契税:房屋付款的1.5%(如果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则必须支付3%;如果面积不足90平方米且是第一套房,则必须支付1%) 。
2.印花税:房屋付款的0.05%。
3.交易费用:3元/平方米。
4.测绘费:每平方米1.36元。
5.登记费和取证费:一般在200元以内。
物业卖方应缴纳的税费:
1.交易费:3元/平方米。
3.营业税:差额* 5.5%(如果财产证明少于5年)。
4.个人所得税:房地产交易的获利部分的20%或房屋付款的1%(如果房产证只有5岁并且是唯一房屋,则可以免除其房产证)
由于住房改革住房的购买价格较低,因此商品房的转让和转让与所得税有所不同。
营地改革后,不再有营业税,并且全部都已缴纳增值税。
买方参考以下文件支付财产契税:
财税[2016] 23号《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优惠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关于契税政策
(1)对于购买家庭中唯一房屋的个人(家庭成员包括购买者,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90平方米;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的税率减免契税。
(2)对于为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个人,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于90平方米或以上的面积,扣除2%收取契税。
第二套供家庭使用的住房是指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卖方参考以下文件支付增值税:
财税[2016] 36号,《关于将营业税转换为增值税的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购房少于2年的房屋用于对外销售的个人应按5%的比例全额缴纳增值税率;个人将购买22岁(含2岁)以上的房屋免征增值税。以上政策适用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以外的地区。
购买少于2年的房屋进行外部销售的个人应按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用于对外销售的个人,应当使用销售收入扣除房屋购买价格后的差额按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的个人免征增值税。以上政策仅适用于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
增值税=总交易价格÷1.05×5%
附加税=增值税×12%(附加税是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地方附加费)
个人所得税=(当前交易的总价格-原始购买的总价格-合理费用)×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