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企业必须缴纳以下税款:
(1)房地产税,按年租金的12%缴纳;
(2)营业税,租金的5%;
(3)教育费,营业税的3%;
(4)城市建设与维护税,营业税的1%;
(5)印花税,按租金的0.1%收取;
(6)房屋租赁管理费为租金的2%;
(7)房东是行政上的行政拨款,土地价格的减免,应由土地租金的6%组成。
其次,属于行政,企业或团体租赁房屋的人应缴纳以下税款:
(1)每年支付的房地产税为1.2%(房地产原始价值×70%);
(3)公司所得税,按(租金收入的)15%收取;
(4)教育附加费为营业税的3%;
(5)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的1%;
(6)印花税,按租金的0.1%计算。
3.根据有关规定和税务部门的委托,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应当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并对进驻的外国企业征收私人房屋租赁税和房屋租赁税。在深圳。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是根据租金确定的,并按一定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