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要。这取决于收入水平与捐赠之间的比率。大多数富人不是慈善避税的主要目的。他们大多数来自这个名字。但是他们需要看他们是否能获得比获利更多的名字。
有很多避免税的方法。例如,家庭中可能有人没有身份,然后将财产转移给他,这样过去的资产可以用礼物来解释,而捐赠人没有外国身份,因此无需纳税是必须的。如果他们的资产非常大,那么某些人可以信任,这样他们就不必征税,并且有基金会等等。
我以前曾在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实习。实习单位是由许多富有的美国人的慈善基金赞助的。我不知道其他国家的情况,但我可以谈一谈富裕美国人的惯常做法。
有一个名为“慈善牵头年金信托”的基金(我不知道如何转换,它可以粗略地转换成慈善信托基金)。该基金的运作是这样的:富人(客户)设立基金,例如1亿美元然后每年用这1亿美元定期向慈善机构捐款,例如每年1000万,商定的付款年限,例如10年,然后在10年后,可以将这笔资金的余额转移给第三方免费(通常是富人后代)。
有人说,这不是愚蠢的吗?是否要支付10亿美元的10年期,并且每年支付1000万美元?这不是零头吗?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基金会不是由人而生。该基金会负责管理和管理这1亿美元的投资,增值等业务。例如,在运营10年后,儿童的年净收益率远高于当年的年利率和税率,一亿美元的年净收益率为10%,税率假定为5%。甚至可以获得比本金更高的收入。
实际上,客观地说,该系统的建立具有许多优点:
1.在美国,很少有人需要缴纳财产税。我记得读过一组数据,其中指出遗产税规定只有当财产超过500万(具体数字尚不清楚)时,才需要缴纳遗产税。只有不到5%的人达到500万。换句话说,这种遗产税是针对真正的富人的。
2.它已为美国的许多慈善机构和非政府组织提供了足够的财政支持。与国内非政府组织的现状相比,国外非政府组织的状况相对滋养。许多国内的非政府组织由于缺乏资金而无法吸引优秀的人才,甚至正常的运作也很困难。相反,美国以这种方式支持了非政府组织的发展。
避税是慈善事业的目的之一,但避税并不是慈善事业的源泉。慈善在文化上源于基督教的文化传统。您的财富仅用于上帝的监护,而您仍然必须在死后将其归还上帝。人们携带“原罪”来到这个世界需要某种“赎罪”的方式,而慈善是一种方式(特别是对于富人)。文化始终将人们的思想摆在法律面前。只有当这种文化氛围首次存在时,才会有随后的法律规范。正是由于西方人具有这种以宗教意识为指导的慈善文化传统,他们才能促进西方遗产税法的制定,因为他们已经奠定了早期的社会基础和群众的心理基础,并且这是合乎逻辑的从建立到实施。它的避税功能进一步促进了富人将资产移交给慈善基金,形成了文化法制的良性循环,共同促进了全社会的慈善事业。即使他们了解避税注意事项,但与比尔·盖茨一样,巴菲特的“第一善”仍然被美国人民广泛接受,甚至没有强盗愿意与他们抗衡。
相反,就像中国自古以来就缺乏对财富管理的认识一样,所谓的“太极剑技天下”并不意味着如果您有钱来帮助世界,就意味着“您拥有如果你在官场上获得成功,就可以很好地管理国家。”“政治思想被传承造福世界”,这与慈善事业本身无关。取而代之的是,“竹门酒臭”,“致富而不仁”等名言广为流传,导致中国未能像西方那样为慈善文化和意识形态打下基础。这也导致随后的立法困难。如果慈善只是为了避税,为什么现在中国没有遗产税?中国的以官员为中心的思想导致立法者本人不愿首先征收遗产税,否则他首先被当作既得利益而被枪杀,他没有开公司,而且减少企业所得税也无济于事。和他在一起,但遗产税是他的。关系更大。因此,我们尚无资格说其他人为避税而慈善。您甚至没有避税的资格。改善中国的慈善捐赠环境,避免发生“郭美美”,“汶川捐赠”等反复事件。紧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