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讲,合并报表是为了抵消合并产生的交易,投资和会计事项。抵销交易应包括增值税,但不应抵销应交税款。
1.所得税的支付方式不同
免税合并是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原始资产和负债的账面成本“转让”的,因此不会产生转让收入,也不会计算所得税。当应税合并方的资产和负债合并为合并方时,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以及资产和负债的转移,依法计算并缴纳所得税。
2.帐面价值不同
通过应税合并合并的资产和负债(包括商誉)的应税基础应按上述“转移收入”(通常为“公允价值”)的价格确定。当免税合并资产和负债进入合并方时,应将原账面成本作为应纳税成本。
3.暂时差异的存在是不同的
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者确认的被购买方的资产和负债为其账面价值。在免税组合下,税基为原始账面价值,因此没有暂时性差异。在应税合并中,税基是其公允价值,因此存在暂时差异。
4.商誉税法的处理方式不同由
免税合并形成的商誉,其账面价值不等于税基,应纳税额存在暂时性差异,因为商誉继续增加,然后继续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并且商誉再次增加。太。因此,递延所得税负债不予确认。对于应税合并,合并方确认转让收入或损失,并计算并缴纳所得税。则商誉的税基等于账面价值,商誉的会计处理没有暂时性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