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计后,则应借入:应付给雇员的工资
贷款:应付帐款
哈哈,现在是两次进入簿记。如果公司将钱转移给第三方,税务局会不会注意到?我想你说的不是很实用
楼主你好〜
税是指个人所得税,以便获得薪水的人付钱。
而支付工资的一方仅起到预扣和支付的作用,最后,税款仍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可发行税的保险=实际付款
希望我能帮助您
这种情况属于寄售托运。
1.收到委托商品时
1)根据收到的价格
借:寄售寄售
贷款:寄售货物
第二,售卖寄售货物后
借:银行存款/股票现金等。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
同时
借:寄售付款
贷款:应付帐款-×××(客户)
第三,结转费用
借款:主要业务成本
贷款:寄售寄售
IV。寄售货物的付款
借款:应付帐款-×××(客户)
贷款: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为了避免税,个人产品的收入进入了他的个人帐户”,这意味着自第二次进入以来,他就未被计入您的公共帐户,而是流入了他的个人口袋。这种情况只能由内部帐户处理,否则,无论帐单是否开票,您都应被包括在营业收入中并代表客户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