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个问题无法回答您。您无法弄清楚谁值得信赖以及那里有多少骗子。确实离行业很远。
至于潜力,一种是看您自己的榜样,另一种是看伙伴的支持。老实说,如果这是一家小企业,那就没有潜力了,竞争太激烈了,利润也不丰厚。但是,如果您可以按比例扩大规模,或者如果合作伙伴可以支持您按比例扩大规模,那么发展仍然非常迅速。
最后,老实说,这是您无法决定的事情。商家已经决定采用什么策略进行电子商务,您只能根据自己的要求进行。您的选择很少。
直销:利润较高,可以控制部分市场,缺点是成本也较高,需要做一些宣传,而且始终达不到量,上游会改变您。
寄售产品:这是纯手工制作,油和水非常稀薄。如果您擅长销售,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谋生,但是如果您擅长销售,则最好自己找到产品。
发行:与二级代理商有点类似。这个利润也很薄。优点是它可以提取多种商品,这很容易买卖。
总而言之,直销自然是最好的选择,但您可能无法上手,其一是您是否可以找到一个好的合作伙伴,另一则是成本。后两种是不容易增大的模式,寿命还可以。
在电子商务中实现税收的方式:
(1)积极参与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相应的实施规则,与有关部门合作,实施多方监督。
当前的税法和法规已经不足以限制新兴的在线交易。应从税法和在线交易的角度及时修订,补充和改进由电子商务兴起引起的税收问题暴露的税收对象,税收范围,税收类型,税收项目和其他问题会实时调整。税务机关应当与金融,金融,工商,海关,外汇,银行,外贸,公安等部门共同研究电子商务经营法和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解决办法,实现通过交叉管理信息网络进行电子商务信息共享,解决了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可控处理,建立了满足电子商务需求的税收征管系统。
(2)建立在线交易运营商的工商注册和税务注册系统。
在现有的税务注册系统中,应添加有关电子商务的税务注册管理规定。积极实施电子商务税收登记制度,即在完成网上交易申请和登记手续后,纳税人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电子商务税收登记,并取得固定的网上税收登记号码。从事在线运营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具有固定网站的任何人都必须向税务机关报告该网站,业务内容和其他信息。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税务登记号必须清楚地显示在其网站的首页上。作为提供在线交易平台的电子商务运营商,在接受单位和个人的在线交易申请时,还应要求申请人提供营业执照和传真注册证,并向工商,税务机关核实。从户籍管理的角度来看,这不仅确保了税收监管的到位,而且还有助于提高在线交易的信誉。
(3)建立电子商务预扣税和支付系统。
电子商务交易方法适用于建立电子商务运营商的预扣税系统,即从支付系统开始,以解决电子商务税收的高流动性和隐蔽性。管理,可以考虑电子商务中国的支付系统是监控,跟踪和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交易被确认并且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向卖方支付了付款时,交易系统可以自动计算包含在付款中的应付税款,并且运营商在付款成功和次数之后预扣应付税款。从事网上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建立自己的网上交易平台,应当扣缴银行,邮局等金融机构的结算记录,并进行支付。,所有金融机构应代扣代缴应付税款。
(4)进一步增加对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投资,并培训面向“互联网税收时代”的税务专业人员。
归根到底,电子商务和税收征管,逃避和堵塞,避税和反避税都是技术与人才之间的竞争。电子商务本身是一门前沿学科,围绕电子商务的各种相关知识也在不断发展。目前,中国大多数税务机关缺乏网络技术人员,甚至缺乏相关的电子商务知识。因此,税务机关必须采用高科技手段对网上交易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审计和跟踪电子商务活动的流程,以实现有效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通过立法,建立税务机关与银行和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运营商之间的在线交易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在运营商交易平台上安装税控器并使用信息技术来有效监控电子支付,纳税人可以真正在线交易数据等使税收监控先于电子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