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转换债券(ConvertibleBond,以下简称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公司债券,也称为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或可转换公司债券。它是指可以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债券,即以公司债券为载体并允许持有人在指定时间内以指定价格转换为发债公司或其他公司股票的金融工具。可转换债券具有融资和对冲的双重功能,并具有优于纯融资工具(例如股票,债券等)和对冲工具(例如期货,期权等)的优势。从国际市场的角度来看,可转换债券已成为大多数发达国家金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没有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被认为是不完善的投资组合。
后偿债务是指一种特殊形式的债务,其偿还顺序要高于公司的股本和权益,但要低于公司的一般债务(包括优先债务和担保债务)。从属债务的下属仅用于债务清算的顺序。
可转换债券是一种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股票的债券,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新会计准则发布后,可转债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有了很大的调整。对于债券发行人,要注意在新准则的指导下如何对可转换债券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会计网络的编辑为所有人解答。
1.所谓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公司依法发行并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条件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最短期限为一年,最长期限为六年,每张面值一百元。具有以下特点
1.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债务和股权的双重性质。发行时,它们与一般公司债券相同,并且定期发行利息;但它也使债权人有能力在未来的某个时期内以合同的转换价持有债权人。将公司债券转换为公司普通股的权利。《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期满六个月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换期限是指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股份的起始日至终止日的期间。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转换股票,并在转换后的第二天成为发行公司的股东。
2.可转换债券的利率通常低于不可转换债券的利率,因此发行公司可以使用较低的利率来筹集资金。例如,海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16日发行的5年期“海马可转换债券”的利率为1.5%,1.8%,2.2%,2.5%和2.7%。五年。当时,该银行的利率为36%至43%,这表明可转债发行公司的融资成本相对较低。
3.发行人赎回和投资者转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招股说明书可以规定赎回条款和转售条款。 [3]所谓的赎回,是指公司的股票价格在一定时期内持续高于转换价格时,公司以预先约定的价格回购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售意味着当公司的股票价格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低于转换价格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按以预先约定的价格将债券出售给发行人。为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权益,债券发行人可以在转售日或赎回日承担一定的利息补偿。因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通常远低于不可转换债券的票面利率。如果发行公司的股价不能如预期那样上涨,从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换价值低于公司债券的面额,那么持有人当然不会行使转换权,而只会获得较低的利息。 。因此,大多数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回购权,允许债券持有人要求发行公司在一定时期后以面额加利息补偿的形式回购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