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坏账准备借方记录资产减值损失,而债权人记录坏账准备。资产减值损失是损益表。借款人在收益表中直接表明增加额和要扣除的项目,因此影响收益表。坏账准备是资产帐户。债权人必须减少资产,从而影响资产负债表。
产生的坏帐准备金已直接计入期间费用,而没有其他影响(不会减少所得税,结清年度所得税后会增加税额)。
提取坏帐准备金会减少公司的当期利润,但是从税收的角度来看,这不会影响公司的当期利润,因为税款只能确认实际的坏账损失。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对利润的影响主要是期末减少资产,增加当期费用,减少当期利润。它还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借款:资产减值损失
贷款:坏账准备
损益表中有一行资产减值,因此会产生影响。一般而言,坏账准备的比例没有上限。至于比例,每个行业都不同。零售行业通常使用余额法来计算比率,比率在5%到8%之间。。餐饮业基本上不计坏账。生产工业中,重工业一般占15%,轻工业约占8%。
1.当前的财务系统规定,应根据应收帐款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坏账损失。从各行业提取呆账准备的企业比例为:建筑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农业企业:1%;对外经济合作企业:2%;外商投资企业:不超过3%;其他企业:3‰〜5‰。
不同行业的坏帐准备金提取比例由财政部根据不同行业的应收账款金额和风险程度确定。
税法允许的扣除准备金与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8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纳税人可以提取的呆账准备金比例不得超过5%。应收账款余额的‰。
2008年新实施的新公司所得税法第45条规定:
允许扣除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所拨出的专项资金。上述专款的使用以及提款后的使用变更,不得扣除。一种
新税法只允许提取上述准备金。其他规定包括坏账准备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可以按照账龄标准等会计标准计提坏账准备,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规定:除非另有规定,否则,坏账准备的提取比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因此,在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税率应在坏账准备金的5‰以内调整。[具体地说,有四种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售百分比法”和“个人识别法”。】但是不同的方法对公司当前的利润影响很小!
记帐通常由企业自行设置。会计准则中没有特殊规定。属于企业的会计政策可以自己确定。您可以使用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个人识别法等来计提坏账准备,只要增加提款部分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就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