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电子商务避税案例,利用电子商务避税的法律风险

提问时间:2020-04-23 14:41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4-23 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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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引发的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电子商务法是一种法律法规体系,它调节由使用电信作为交易方法形成的交易形式引起的商业关系。电子商务法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法律体系,涉及许多领域,包括传统的民法领域,以及电子签名法,电子认证法等新领域。这些法律规范通常属于商法类别。 。寻找

电子商务税收案例

本文以“通通雅”网上商店的逃税为例,在分析电子商务对传统税收征管方式的影响的基础上,探讨了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原则,并提出了解决方案。建立中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构想。

1案例介绍:

在成千上万的小型网上商店中,“通通之家”不过是沧海一粟,但如今,这家廉价的婴儿用品网上商店已使许多卖家感到恼火。网上商店的所有人因“通通屋”中的逃税罪于2007年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从而成为第一起网上商店逃税案的主角。在中国。

2.分析:

根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07年6月,中国网民总人数已达到1.62亿,仅次于美国,其中约有25.5%的网民使用互联网购物。截至2007年3月,淘宝网的会员数已达到3510万,比去年同期增加了1710万。其中,只有2000多个新的公司用户,即绝大多数新用户是个人。淘宝网在2007年第一季度的总网络营业额已经超过了惊人的70亿元人民币。如果按照国家批准的商业小规模纳税人4%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缴但未缴纳的税款接近3亿。元。仅以“铜通大厦”为例,上海市税务部门批准的少缴税款约为11万元。

电子商务法律法规案例分析题

(1)内容概要:

A公司通过电子邮件向B提出要约,B公司在合同成立的规定时间内做出了承诺,但A在有效期内未履行合同,但在有效期之后根据不断上升的国际MP再次通知B拒绝,此后A将以另一价格完成与C的交易。从而引起纠纷。

(2)乙公司承诺有效,并订立了他们订立的合同。

因为:(1)要约-承诺是建立合同的方法之一。

(2)订立合同的条件:

合同的主体必须有一个或多个当事人;

合同订立过程必须经历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这是双方的真实表达。

(3)在这种情况下,A和B是通过电子邮件订立的合同,即电子合同。

(3)A公司以每吨2300美元的价格向美国C公司出售这批咖啡豆,这违反了与B公司的合同。

因为:1.甲乙双方在6月1日至6月8日的7天有效期内签署了一份电子合同,该合同一经形成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并受电子合同的约束-商业法。保护,因此A公司在有效期内未响应B公司对双方的承诺或合作,并履行了合同中的义务。

2.公司B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对公司A作出承诺,公司A在6月9日发现该电子邮件,并且有效期已过,然后国际市场价格和到期后的上涨价格C公司达成交易,构成违反合同。

3.关于要约,甲公司(作为要约人)有权根据国际市场价格确定报价并更新要约,但在有效期届满后

4.当前的《合同法》第11条将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作为一种书面形式,并且法人确认电子合同与书面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因此:有可用的情况:

1.电子合同是指:

广义定义:P255是一种合同形式,其中规定了通过电子方式,光学方式或其他类似方式在当事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狭义:专门指EDI制定的合同。

的特征是:

1.签订合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各方在网络上运行,无法互相见面

2.对于以数据报文形式订立的合同,接收方的主要营业地点是订立合同的地点。

3.电子合同的法律适用:对数据消息的法律认可,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除非双方另有协议,否则在合同订立之前,要约和报价承诺可以通过数据消息来表达。为数据消息对订立合同的法律效力提供法律保护。

(5)。灵感:

1.电子商务是在虚拟世界中进行的交易活动。由于朝阳产业面临许多障碍,其法律法规的制定应相对滞后,因此,我们应大力改善对电子商务交易的法律保护

2.作为交易的双方,他们应自觉履行电子商务交易所签署的合同的相应义务,以使潜在的电子商务行业得以发展。

3.在研究此案时,我们必须了解如何在未来的生活中使用合法武器来保护我们在遵守电子商务法律的交易中的合法权益。

电商如何避税

电子商务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全新的商品流通形式。信息内容,整合的信息资源,商业交易和合作交流是这种形式的基本含义。计算机网络(主要是Internet)是要实现此表单的基本支持。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活动形式,将带来前所未有的革命,其影响远远超过了商业活动本身。电子商务不仅是一种新的销售渠道或一种新的业务运作方式,还是知识经济运作和发展的最佳方式。代表了贸易的未来发展方向;它会影响一个国家在未来全球经济和技术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将影响人类社会的生产和运作,人们的生活和就业,政府职能,法律制度,文化教育各方面都会带来非常深刻的影响。

税收作为国家实现其职能并获得主要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也已受到电子商务的深刻影响。

1.电子商务加剧了避税问题

(1)避税的原因

避税和反避税一直是税收工作中的主要问题。避税是指纳税人采用不合法的方法。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安排业务和金融活动,可以达到避免或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避税的原因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原因:

1个主观原因:对于纳税人而言,无论纳税多少公平合理,都意味着纳税人的直接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受到这种物质利益的刺激,纳税人将采取各种手段来避税,减轻税收负担并实现利润最大化。

2客观原因:主要原因是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税收差异,例如国家行使的税收管辖权差异,国家的税收结构和税收负担差异,国家的税收减免制度,税收优惠政策差异等。由于存在这些差异,纳税人可以使用居住,收入和财产的转移以及通过国际避税天堂来实现避税。

(2)电子商务进行税收转移

目前,国家/地区的税制差异很大,即使在同一国家/地区的不同地区也存在一定差异。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下,跨区域和跨境产品的买卖仍占整个贸易的有限比例和份额,而在线交易则打破了各个地区和国家的局面。

对于企业而言,他们将涌向税负较低的国家和地区,并建立网站在此开展业务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对于高税率国家或地区的消费者,他们将促使他们通过互联网从税率低的国家或地区购买商品,这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税收转移。

尽管在中国征收什么税率和税率,但它们完全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但是当前的税收任务仍然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计划分配方法来执行的。除了不同地区的财政优惠政策不同之外,在线贸易还可能带来新的税收转移问题。

(3)电子商务加剧了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电子商务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地域分隔,商业交易不再具有地域界限,但是税收也必须由特定的国家实体征收,并且这些实体必须在各自的特定领域缴税。利益存在差异。在无国界的免费网络空间中,互联网用户非常机动且隐蔽,税务机关很难跟踪和确定服务的位置以及产品的使用,从而导致无法开始收税。

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成熟,公司将更容易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交易的地点,这将导致交易活动普遍转移到税收较弱的地区管辖权。

(4)互联网为纳税人提供了避税的高科技手段

Internet的全球性,无边界和高科技性质不仅为公司提供了最大化利润的手段,而且还增加了避税的可能性。财务软件备案系统的实施要求企业使用财务软件向主管部门提供财务软件的名称,版本号和密码等信息,这些信息只能在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使用。

3为电子商务交易启用特殊发票。所谓电子发票是指纸质发票的电子图像。这是一系列电子记录。通过电子商务完成每笔交易之后。必须开具专用发票,并且必须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已发行的专用发票发送给银行,然后才能结算电子帐户的付款。同时,纳税人在银行中建立的电子帐户必须在税务机关注册,并应使用真实居民身份证来促进税收的收集和管理。

4采用电子税收申报。纳税人上网访问税务机关的网站。用户登录后,填写申报表并进行电子签名,申报数据将发送到税务局的数据交换中心。税务局的数据交换中心进行核查。并将验收结果退还给纳税人。如果验收成功,则数据信息将被传输到银行数据交换系统和国库,然后由银行进行分配。并将银行收据发送给纳税人以完成电子申报。

5确立电子书和电子账单的法律地位。新的《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生效,确立了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同样清楚的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形成的数据消息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应尽早澄清《税收征管法》和《会计法》等法律文件,以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残留痕迹”的全球统一交易轨迹。

6阐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在获得授权并执行必要的手续后,税务机关有权查阅和复制纳税人的电子数据和信息,并且纳税人不得基于商业秘密和其他原因而拒绝。同时。税务机关有义务对纳税人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训练精通电子商务的税务专业人员

电子商务的税收收集和管理需要大量复合型人才,他们必须精通电子商务业务,并具有扎实的税收专业知识。税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这类人才的培养。如果税务人员不能自己掌握现代信息技术,也不能理解其运作机制,那么将无法进行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即使当局制定了非常完善的税收征收和管理条款,也算不了什么。可以说,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最大困难仍然是技术问题。因此,只能增加对科技的投入。只有通过改进收集管理手段,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才能充分利用现代收集管理手段。真正提高了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水平。

(3)税务机关参与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

电子商务的深远影响已渗透到社会和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时。税务部门的参与是必要的。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涉及广泛。作为税务部门,它应主要关注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电子货币的使用管理,电子数据证据的合法性,电子商务交易的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发展。同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简而言之。实施这种新的收集和管理模式的关键在于,税务机关必须建立一定程度的信息连接并与银行,海关和其他部门共享。银行,税收和海关的融合以及建立社会化和标准化的税收保护体系是未来税收收集和管理的唯一途径。只有通过法律的不断完善和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的不断提高,我们才能对所有违法和与税收有关的情况(例如逃税)进行及时的在线核查,并避免流失国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