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39号令),消费税及税率表如下:“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较低)低于1.0升(包括1.0升)的1%
(2)高于1.0升至1.5升(包括1.5升)的气缸容量的3%
(3)汽缸容量为5%以上的1.5升至2.0升(包括2.0升)
(4)汽缸容量从2.0升至2.5升(包括2.5升)9%
( 5)气瓶容量超过2.5升3.0升(包括3.0升)的12%
(6)气瓶容量从3.0升至4.0升(包括4.0升)的25%
(7)40%气缸容量大于4.0L的
2.中型和轻型商用客车的5%“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加消费税的通知”在超豪华轿车上rs”(财税[2016] 129号):“ I ....
对于超豪华车,根据当前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征收消费税零售链上的广告以10%的速度投放。
。 .....
4.以上规定将于2016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经营“汽车零售企业”征收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增值税税率是:(一)销售或进口货物的纳税人,但本条第(二),(三)项规定除外。文章的税率为17%。 (二)纳税人以13%的税率销售或进口下列商品:1.谷物和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空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和居民用煤产品;书籍,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物品。 (三)纳税人以零税率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和修理服务(以下简称应税服务),税率为17%。第十二条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率为3%。根据《增值税营业税试点改革实施办法》(民税发〔2013〕106号)第十二条,增值税税率:)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率17%。 (2)为运输业和邮政业提供服务的税率为11%。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劳务,税率为零。第十三条规定增值税税率为3%。个人独资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