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主体是指具有一定身份并对犯罪主体的资格产生重要影响的犯罪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涉税犯罪涉及的主要犯罪是逃税和补税犯罪(《刑法》第203条)和抵制犯罪。税收(刑法202)应课税有义务和预扣税义务的人包括个人和单位。该犯罪的主体是纳税人和特殊主体。
其他,例如,欺诈性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第1款虚假发票),欺诈性出口退税罪,减税发票(第205条)刑法),虚假发票罪(《刑法》第205条第4款)都属于一般主题。一般主体,即已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成为犯罪主体,并属于一般主体。
1。逃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采用《税收管理法》所列的逃税方式,未缴纳或少缴应付税款或者已经预扣已收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追回欠款外,还应当少缴税款和滞纳金,对未交纳或未交税额为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避免逃税。纳税人不缴纳应纳税额,采取转移或者隐瞒财产的方式,阻止税务机关追回欠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回欠款和逾期欠款,并缴纳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税款。拖欠5次处以以下罚款。
3。作弊的出口退税。虚假出口申报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当追回虚假退税,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4。耐税。暴力或威胁拒付税款的,除追回拒付税款和滞纳金外,税务机关还应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没有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拒绝缴纳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6。没有报税表。如果纳税人未作纳税申报,未缴纳或者未付清欠税款,税务机关将追缴未缴或未缴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五十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未付或未付税款。
7。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税。如果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或少付应付税款,或者税务机关下令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而纳税人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应当采取执法措施追回欠款除已付或未付税款外,还可能处以未付或未付税款的50%以上至5倍以下的罚款。
8。不预扣税。如果扣缴义务人扣缴未缴,未收和未缴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应将未缴,未收,未收税款扣减被扣留代理人50%以上。处以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直接阻碍税收征收的刑罚有四种主要类型,分别是:逃税罪,抵税,逃税追回罪以及欺诈性出口退税罪。按照相应的量刑标准,其犯罪主体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
首先,是逃税罪。它是指未经授权伪造,篡改,隐藏或销毁帐簿和会计凭证,并在帐簿上列出更多支出或没有或少或少收入的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后拒绝申报或作虚假申报的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手段是不支付或少付应交税款并达到法定制裁标准的行为。偷税犯罪的判罚标准是:偷税金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足30%,且偷逃税额在10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或者税务机关已受到第二次行政处罚和逃税。偷逃税款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超过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罚款。有期徒刑,并处逃税额五倍以上的罚款。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措施,未缴纳或未缴纳的预收税款,已收税款的百分之十以上,一万元以上的,予以处罚。按照前款的规定。对于那些反复犯了前两个行为但未得到处理的人,将计算其累计金额。
第二,抵制税收罪。它指暴力和威胁不交税的犯罪行为。在2002年11月开始,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解释了税收犯罪和抵税的“严重情况”:抵税犯罪是指公然拒绝以暴力和威胁手段纳税的行为。是否构成抵税罪,不以实际欠税额和所欠税额为条件。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的税收抵免行为是税收抵免的“严重情节”:收集税收抵免的主要内容,税收抵免额超过10万元,多重税收抵免,故意伤害造成轻微伤害和其他严重罪行。违反税收罪的判处刑罚标准为: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留有期徒刑,处以不超过纳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纳税额大于一倍且小于五倍的罚款。
3.逃避税收追回罪。指纳税人欠应付税款,并采取转移或隐瞒财产的手段,使税务机关无法追回所欠税款,达到法定标准的犯罪行为。偷逃税款的处罚标准为:数额超过一万元但不足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纳税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或单次;金额超过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四,以欺诈手段获得出口退税的罪行。它是指通过欺骗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欺骗国家的出口退税的犯罪行为,这是一个相对较大的数额。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9月22日发布《关于对出口退税诈骗罪刑事案件审判中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虚假出口”的定义是为了出口虚拟税收商品,其含义如下:在下列情况之一中的行为:伪造或签署虚假的销售合同;以伪造,变造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出口报关单,出口收据核销单,特殊出口付款收据及其他有关出口退税文件和凭证;错误地创建,伪造或非法购买可用于出口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发票;其他虚构的税收商品出口行为。骗取出口退税罪中的“其他欺骗手段”为:骗取出口退税资格;将未税或免税商品出口为应税商品;尽管有出口货物,但出口货物的名称,数量和单价是虚构的以及其他因素,欺骗部分尚未实际支付的出口退税;以其他方式欺骗出口退税。具体情节分为三个层次:骗取国家出口税5万元以上的,视为“巨额”;骗取五十万元以上的,视为“巨额”;骗取250万元以上的,视为“特殊数额”。欺诈性出口退税罪的刑罚标准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对税务欺诈处以1次以下和5次以下的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况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罚款监禁,并处税收欺诈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1倍以上5次以下罚款。属性。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用前款规定的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税款,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诈骗税款超过已缴税款的一部分,按照前款规定。
根据《刑法》第201条,纳税人未经授权伪造,篡改,隐藏或毁坏了账簿和会计凭证,并在账簿上列出了更多的支出或没有或少了的收入。税务机关通知后,税务机关拒绝了该通知。备案,虚假申报,不缴纳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手段,逃税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30%以下,逃税额1万元以上但不足10万元或者,如果税务机关对逃税行为进行了第二次行政处罚和逃税,则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两倍于逃税额的罚款。且少于逃税金额的五倍;偷逃税款超过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倍以上的罚款。
扣缴义务人不得采用前款所列方法缴纳或少缴代扣,代收的税款,其数额应超过应纳税额的10%,且数额应超过人民币10,000元前款规定的处罚。
对于多次犯了前两项行为而又未得到处理的人,应计算其累计金额。
税务官员的资格和逃税罪行。这可以在两种情况下解决:首先,税务官员利用纳税人的便利,以帮助纳税人逃税,索取或非法收取纳税人的财产,构成贿赂犯罪和腐败行为根据重罪,将税收犯罪作为假想的囚犯处理;纳税人的贿赂和逃税行为属于牵连犯,重罪将受到严惩。第二,如果纳税人不接受纳税人的财务,却与纳税人串通,共同逃税,构成犯罪,那么逃税犯罪就是同谋。[1]
第202条因暴力或威胁拒绝纳税的,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五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受此罪行侵害的对象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命令。这种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拒绝通过暴力和威胁手段缴税的行为。暴力是指对执行税收职责或其他暴力行为(例如殴打,伤害,绑扎,监禁等)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的人身攻击,足以危害他人的人身安全或震惊或粉碎税务机关并严重损害税务机关正常订单等威胁是指税收人员为了实现精神控制而受到的威胁,主要受到杀害,伤害,破坏财产和损害声誉的威胁。尽管刑法没有对这种犯罪的情况作出任何限制,但是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并非所有抗税行为都必须视为犯罪。为此,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于2010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公诉机关刑事案件处理标准的规定》第58条明确规定,可以策划这种犯罪的阴谋。规定。该犯罪的主体只能是纳税人以及预扣和付款代理人。这种罪恶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第203条纳税人拖欠应付税款,而转让或隐藏财产的手段使税务机关无法收回欠款。如果金额超过10,000元但少于100,000元,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处所欠税额两倍以上至五倍以下罚款;十万元以上罚款,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万元以上罚款。处五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第204条欺骗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以欺骗国家出口退税。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的欺骗性诈骗。罚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况的,处五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诈骗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没收罚款或没收财产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用前款规定的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税款,并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欺诈性税款超过已付税款部分按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205条伪造的特殊增值税发票或其他用于欺诈性出口退税和扣税的发票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并处以更多罚款。超过20,000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假税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元;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前款欺骗国家税收的行为,数额特别巨大,情况特别严重,对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应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的犯罪的,处以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假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况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特殊增值税发票的虚假发票或用于欺诈性出口退税和减税的其他发票是指他人的虚假发票,自身的虚假发票,他人的虚假发票以及对虚假介绍的其他开幕式之一。
第206条伪造或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控制,并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0万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人数众多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况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七条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控制,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零八条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不超过20万元。。
伪造发票
第206条第2款伪造和出售伪造的特殊增值税发票,数量特别庞大,情况特别严重,经济秩序受到严重破坏,无期徒刑或死刑,并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的犯罪的,处以罚款,对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控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数字很大或有其他严重情况人数众多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况,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非法购买发票
非法购买的特殊增值税发票或虚假发行或出售的伪造的特殊增值税发票的购买分别应遵守本法第205条,第206条和第207条的规定。提供定罪和惩罚。
第209条任何可用于欺诈出口退税和扣税的伪造或未经授权的制造或销售伪造或未经授权的其他发票,均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控制,并处以罚款。同时(二)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巨额罚款,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数额特别大的,应处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或没收财产。
伪造,擅自制造或销售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控制,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5万元;情节严重的,处以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出口欺诈
非法销售可用于欺诈出口退税和税收减免的其他发票,应按照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除第三款规定以外的非法销售发票,应根据第二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210条:盗窃可用于欺诈出口退税和扣税的特殊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发票,应根据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并处以罚款。
使用欺诈手段欺骗特殊的增值税发票或其他可用于欺诈出口退税和税收减免的发票,应根据本法第266条的规定定罪并处以罚款。
第211条规定了第201条,203条,204条,207条,208条,对第二百零九条规定的犯罪,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条的规定处罚。
第212条的人犯了本节第201至205条的罪行,并被判处罚款和没收财产,应在执行前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付款和虚假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