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月1日实施《企业所得税法》后,无论居民所得税的税率是否相同,即不再存在税收问题,居民公司的股息将不再征收公司股息。补充。现在可以扣除投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3条: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利,股利及其他权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述企业所得税法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它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少于12个月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所获得的投资收益。
公司所得税的股息股息和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应缴纳25%的公司所得税。免税利息收入是政府债券以及符合条件的居民公司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的利息收入收入。
(1)货物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的收入;
(3)财产转让所得;
(4)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一个
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在中国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一个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2条是指第26条第(1)款所指的国债利息收入,是指获得国债国务院财政部门印发利息收入。
第83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所述的合格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对其他居民的直接投资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指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股息,不包括居民企业连续购买的,在十二个月内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