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出售。
营业税征收:
1。提供或接受应税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在该领土内;
2。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接收者或个人在该领土内。 ;
3。转让或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出售或租赁的房地产在该领土内。
的计算方法:
1。应纳营业税=应税营业额×适用税率;
2.营业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出售或出租无形资产以及出售不动产向另一方收取的全价和额外费用。超出成本的费用包括手续费,资金,筹款费,收款金额和向对方收取的其他种类的额外费用;
3。营业税率根据行业和类别而有所不同。交通运输业为3%,出售和租赁的无形资产为5%,房地产销售为5%。
第15条:增值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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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运输,邮政服务,基本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房地产销售,转让土地使用权,
物流属于服务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