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改革发生了一些变化。最令人关注的措施之一是提高征税点,从原来的每月3500元增加到5,000元(每年6万元)。消息一出,有人鼓舞说税收负担将大大减轻,有人认为门槛的提高还远远不够。实际上,在现行税制下,提高门槛并不是税收改革的主要目的。个人税制改革所包含的内容比起征点更重要。
税制改革已经进行了多年,近年来已进行了三次调整。在2006年,2008年和2011年,扣除额从每月800元增加到每月2,000元,然后又增加到每月3500元。实际上,改革的重点是每次提高门槛,因此改革并不全面。个人税的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是调整收入差距并实现公平的收入分配。如果我们仅在阈值附近进行改革,那么将很难实现这种效果。
经过高度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已于今天(6月19日)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自1980年实施税法以来的第七次大修。
有几点值得关注。首先是起点,从每月3500元增加到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然后是首次计税方法,工资,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实行综合征税;还有一些特殊的扣除措施,以利于民生。首次增加了对儿童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特别扣除。这些观点试图改变个人税收的广泛性质,并试图尽可能地接近个人税收在实现社会公平方面的设计功能。历史已经证明了
税在调节社会分配中的关键作用,它是社会正义的晴雨表。因此,在过去的几年中,对当前个人税收标准的争论和质疑实际上是公众对分配正义和社会公平观念的集中表达。无论是太低的门槛争议,还是未调整门槛的七年滞后,实际上已导致个人纳税的“重心”下降。争论在于分类税制度。就收款方式而言,这种收款方式识别金钱但不识别人。征收和管理很简单,可以直接从单位中扣除,但是这使单收入家庭一式两份地交税,而收入多样化的人交税少。人们缴纳相同的税费“无法保证水平的公平性。
充分响应这些要求,对税法进行重大改革,至少应避免这种情况:最无法忍受的群体将承担最重的社会负担。尽管这一群体的数量可能很大,但在财富安全和生活稳定方面却很脆弱。对高收入群体征税的原始定义,例如年收入12万等,已经在社会现实中“浮动”。全面改革税法的过程需要重新定义和澄清导致中等收入群体焦虑的这些概念。。这个群体的稳定,不仅意味着纳税人的稳定,也意味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的可预测性。
的起点是数字,而收集方式是文章。让我们看看税收改革是否可以通过调节再分配产生减少社会不平等的杠杆效应。
东新
[中国将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制度。优化税率结构,提高税前扣除额,规范和加强税基,加强税收征管,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监管作用]
3月25日,最近未上任的财政部长刘Kun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今年,财政部将改革税制,合理提高税率。根据居民基本消费水平的变化制定基本成本削减标准。。中国将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制度。优化税率结构,提高税前扣除额,规范和强化税基,加强税收征管,充分发挥个人所得税监管作用。 ”
刘坤在总结过去五年的财税体制改革时说,税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企业改革和增收试点改革已经实施。通过增值税实现商品和服务的全面覆盖。66年的营业税告别了历史舞台,促进建立统一,简明的税收制度,消除重复征税,有效减轻了市场主体的负担,拉长了产业链,扩大了税基,促进了税费的增长。新动能,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在为多种目的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面推进资源税重价格税制改革,颁布并实施环境保护税法,房地产税立法,个人所得税改革和健全地方税制改革稳步推进。
金融体系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已经发布指导意见,以推进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权力和支出责任分工改革。他们阐明了改革的总体要求,划分原则,主要内容以及时间表和路线图。在业务改革试点改革全面实施之后,中央和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计划得以实施。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了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为了适应高速增长带来的高质量增长的新阶段,刘Kun强调必须建立权力和责任明确,财务协调和区域平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科学地确定各级财政权力和支出责任,以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形成合理的财政结构。在充分考虑区域间支出的成本因素的基础上,将居民居民人均财政支出的差异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具体来说,明确的权力和责任是形成权力和支出责任的财政划分模型,该模型应集中领导,合理授权,依法监管并有效运作。在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基础上,根据反映基本公共服务收益范围的原则,考虑政府职能和行政效率,实现权力,责任和利益的统一。鼓励地方政府采取主动,加强与有关改革领域的协调将中央和地方财政权力和支出职责划分为各个领域。
财政协调是为了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形成合理的财政结构,并为各级政府履行财政权力和支出职责提供有力的保证。在保持中央和地方财政结构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科学确定共享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的方式和比例,适当增加地方税,继续优化转移支付体系,扩大一般转移规模付款。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的定期评估和提取机制。
区域均衡的重点是加强那些有经济困难的人的能力,并稳定地提高区域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水平。合理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基本标准,并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根据中部,东部和西部地区财政资源的差异,各种基本公共服务的属性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共同财政支出的分担责任方法。按照坚决承担底线的要求,积极调整和完善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增强转移支付效果,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经过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草案已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19日审议。这项税收的起点提高到5,000元,引起了吃甜瓜的人们的激烈讨论。
但是您真的了解这项税制改革吗?
这是税法自1980年推出以来的第七次大修,它将带来根本性的变化:
1)首次对四种类型的劳动收入,包括工资,服务报酬,手稿和特许权使用费,征收综合税;
2)起点从每月3500元增加到每月5,000元(每年60,000元);
3)首次对儿童的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严重疾病的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和房屋租金进行特殊的额外扣除;
4)优化和调整税率结构,并扩大低税率步骤...如果草案获得通过,将实施税制改革,这将是自税制以来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第四次增加建立,从上一次税收调整开始。注册点已经通过了7年。
首先,让我们简要回顾一下中国税法的历史。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决定征收个人所得税,起点定为800元人民币。 。结果,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得以建立。
2005年10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为1600元。
2007年12月29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十一届会议批准,自2008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原来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一项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从9月1日起,起点税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到目前为止,已使用
的起点3500元。
为什么要提高门槛?
2.通常,个人税的征收是基于个人的,没有考虑个人家庭负担的差异。因此,有必要改革和增加更多的“个性化”。
3.此外,从更大的背景来看,中国将在2018年举办一次国际进口博览会,这意味着中国正在有意识地建立一个进口市场,即一个扩大内需的市场。与此相应,个人税制改革将有助于缩小贫富差距,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规模,并有助于建立内需市场。
换句话说,所支付的税款更少,多余的钱可以被吃,买,买和买,这不仅满足了欲望,而且促进了消费。
谁最有利于税收改革?中低收入者北上广深!如果您的月工资为每月5,000元,则您不必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听起来并不开心)
从城市的角度来看,上海的北京税收收入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 2017年,上海以税收1731.01亿元位居榜首,其次是北京1607.98亿元。
仅次于北京和上海,排名第三。 2017年,其税收收入达到831.78亿元,仅是北京和上海的一半。但是,考虑到深圳的人口仅占其中的一半左右,深圳人均所得税水平不低于北京和上海。{}}广州市税收收入455.76亿元,位居第四。仅上述四个城市的税收总额就超过4500亿元,占全国税收总额的近40%。可以看出,中国目前的税收主要集中在区域上,一线和二线城市之间的差距相对较小。大。
这项税收改革,特别是在将税收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之后,绝大多数的工薪阶层将从中受益。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等一线和二线城市工作的打工仔将成为纳税的主要力量。效益。
要计算一个帐户:
每个月只少交了150元人民币的税,看来还不错。
但......
税制改革不仅仅是提高门槛!
首次添加“新链接”
虽然现行的特殊扣除,如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仍在继续执行,但草案增加了对儿童教育支出的拨款,继续教育支出和大病医疗。特别的额外扣除,例如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但是,具体操作需要进一步验证。
每个人都最关心的儿童教育问题:父母A向孩子报告说,钢琴500元,绘画500元,舞蹈500元,书法500元,足球500元,英语学习班500元,一个孩子一个月的教育经费3000元。
B的父母只给孩子上了500元的数学班,每月的教育支出只有500元(B的学生不幸很多)。对于教育经费有这种差异的儿童,应如何制定减税措施?政策?医疗费和购房抵押贷款也是如此。
因此,这些特殊的额外扣除考虑到个人负担的差异,并且必须符合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则,以便对税收制度公平。起点的增加无疑将有助于中等收入群体的增长,但值得重申的是,财富蛋糕的起点不应提高得尽可能高,而应是公平和有效的。削减最佳解决方案。
一方面,需要平衡国家财政和个人财富。国家财政是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刀片上花税并造福所有人比收税更为重要。
另一方面,为了使个人税在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和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作用,需要根据居民的收入水平,使实际的经济利益降低到低水平赚钱的人瘦了。除了调整个人税的起点,实行个人税减免,甚至降低间接税率之外,这也非常重要。
税收改革一直是热门话题。今年,全国政协委员提议将个人免税额从3500元提高到7000元。关于是否需要调整个人免税额,如何调整,多少等等,《北京青年报》的记者采访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成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著名编剧赵冬龄
当前的税收起征点设置得太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著名编剧赵冬龄曾与31位代表一起提交了《关于终止国务院授权税收暂行规定或条例的议案》,提出了立法问题。力量引起大家的关注。该法案在2013年的“两次会议”中被称为“最有价值的法案”。
《北京青年报》记者指出,她今年再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再次带来了相关的财政和税收问题。3日,赵冬龄接受了《北京青年报》记者的采访,就税收和法定税收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北方青年日报:您今年提出了什么建议?
赵冬龄:我去年提出了制定财政法的建议,今年我将继续提及。上海财经大学的刘小冰教授也在上海代表团中提出了这一点。当我担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主要议案的重点是财政和税收。我这次的大部分议案应该集中在财政和税收上。具体来说,一种是继续促进税收。此外,行政费用,政府资金和地方立法将继续提出建议。主要重点是财务和法律方面。
《北青日报》:作为编剧,你为什么要提出这么多关于税收的建议?
赵冬龄:坦白地说,即使是现在,即使我曾是人大代表,我仍然认为税收对我来说很无聊。但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职责,行使集体权利,最终促进国家进步。我的责任是提出促进该国民主,法治和社会进步的问题。税收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从理论上讲,只要您购买的东西是纳税人,就需要缴纳消费税。
《北青日报》:您认为哪种税种最难实现?也有关于
房地产税的建议。如果将来要征收此税,我们认为这是一项非常当地的法律。收集的目的是改善当地人民的生活并为人民服务。我们希望赋予一些地方立法权,但是这种权力不是赋予地方政府,而是赋予地方人大,以便地方人大可以根据当地情况制定一些税收法规。
税收法规提高立法质量是关键
北京青年报:您在2013年的“两届”会议上提交了《关于终止国务院关于税收暂行规定的规定的议案》,称为“含金量最高的货币”。 ”。提出这项议案的机会是什么?
赵冬龄:这是一个巧合,当时它还受到了财税界学者和专家的关注,鼓励和支持。当我在2013年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我碰巧碰到了“国民五国”,这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二手房交易激增。在某些地方,为了减少二手房税收,出现了夫妻度假。离婚很重要。因此,在我意识到中国过去的税款基本上是根据国务院的临时条例征收之后,我咨询了律师和专家。
但令人欣慰的是,在我上一届会议上,我的大部分议案都变成了现实。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还提出了实施“法定税收”的工作,并提出了到2020年实施税收法规的时间表。
《北青日报》:接下来的重点是什么?
赵冬龄:如何提高立法质量。因为在当时制定临时法规时,它们中的许多都是相对粗糙的,没有进行广泛的考虑和讨论,并且在实施中出现了各种问题。例如,个人所得税法无法涵盖许多复杂的问题。
对税收法规的正面评价
《北青日报》:您觉得在2013年很难专注于财政和税收问题吗?
赵冬玲:不容易。税收法定本身就是对公共权力的限制。现在,我们提出税收法规,这意味着任何税收都必须得到人民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批准。2015年通过《立法法》时,我经历了从第二稿,第三稿到最终投票稿的过程。真的不容易。从中我也看到人大制度的实际价值是。
简而言之,我对当前的税收立法程序非常满意。要在2020年实现法定税收,下一步就是艰辛。每部法律如何更加科学,实用和可以促进社会发展,需要专家和学者提出更多的论据。
《北青日报》:您上一学期的表现得分是多少?
赵冬玲:最多60分。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至少我在任职期间提出了与国民经济,民生,民主和法治有关的问题,并最终体现在立法法中。但是你怎么说呢?我认为做得不好,中间有很多缠结,比较复杂,但是我仍然坚持要一直走下去。哎呀,做文学的人总是想多一点。
文字/记者孟亚旭
摄影师/记者王子轩
刘尚喜,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科学研究院院长
税收改革不仅是起点问题
关于税收起征点的调整,昨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金融科学研究院院长刘尚熙一直在密切关注税收研究工作。和减税问题,还接受了《北京青年报》记者的采访。
优化税收结构比减少税收更重要
《北青日报》:今年的“两届”税制改革已经成为热点,许多代表和成员提出了减税提案。您如何看待这些电话?
刘尚喜:减税需要全面的平衡。在减少费用和税收时,我们必须考虑可以减少哪些政府支出。我们不能简单地增加政府赤字。否则,将对国民经济的发展产生负面影响。当我们谈到减税减费和公共服务的扩展时,我们有两种不同的声音。在谈论扩大公共服务时,我们只在谈论扩大公共服务投入。在谈到减税和减费时,我们只是在谈减税和减税的重要性。如果双方之间没有全面的平衡,势必会扩大财政赤字和政府债务。
刘尚喜:个人所得税改革不仅仅是门槛(免税)。在谈论税收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税收制度的各个要素。除了起征点外,它还包括税率,税种和综合征税等问题。如果我们只关注税收的起点,那么完善税收的整体想法将被忽略。这将削弱不强大的所得税调整功能。
《北青日报》:如何全面改善税收的综合功能?
刘尚喜:作为一种调节收入的税,公平非常重要。目前,学术界提出了``最优税收""的构想。要优化税收结构和规模,优化税收制度和税收负担结构,为企业创造更好,更公平的税收环境。这比小幅度减税更为重要。
《北青日报》:有人提到,可以通过调整个人税项从而促进公平来解决收入分配问题?
刘尚希:税收监管的职能取决于税收的规模。只有当收入规模达到一定水平时,调节功能才起作用。目前,有人希望通过调整个人所得税来改善收入差距大的状况。实际上,中国的个人税所占比例很低,监管功能也很薄弱。在这种情况下,几乎不可能通过期望税收明显的监管作用来缩小差距来提高分配的公平性。
减税不应只集中在
需纳税
北青日报:您认为有减税的空间吗?有多少空间?
刘尚喜:减税是一项分阶段的政策,不能是一项长期政策。应该对此有一个清醒的预测。应从居民的生活费用和公平税收中考虑个人税收。在中国,减税还有余地,但它也是分阶段进行的。此外,减税不仅应集中于一种税收类型。应基于税收制度的整体优化考虑。不要只关注一种税收类型就可以争论。
北京青年报:今年的“两次会议”,即“关于建立家庭所得税的提议”,引起了广泛关注。你怎么看?
刘尚希:这可能会更难操作,收款成本也很高。比较公平吗?很难说。这适得其反。
这与家庭有何关系?基于家庭的征税要求对家庭的资产和家庭成员的状况有清晰的了解。这种实施方式面临的主要困难是信息的收集和比较。如果信息不清楚,则对家庭征税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更大的不公平。例如,在收集信息的过程中,如果仅了解收入状况而不了解家庭金融资产状况,则可能会发生无工作收入的千万富翁获得最低保证的情况,即基于劳动收入。他们很穷,但根据他们的资产却很富有。更重要的是,这里有一个税收征管的法律环境。超出税收收集和管理能力的税收体系最终将变形和变形。
公司税负并未增加
代替
《北青日报》:近年来,诸如公司税负担之类的话题受到了广泛关注。去年,您带领一个团队调查了企业的税收负担。您如何看待企业的税收负担?
刘尚喜: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团队前往东北,东部,中部和西部,调查并了解税收负担和降低成本工作的进展。我们的团队从分布于十多个行业的14,000家公司中获取了样本数据。这些公司报告的公司税总额约为3600亿元人民币,约占全国公司税收入总额的3%。这些样本具有相当的代表性,并且发现将近60%的样本公司每百元人民币缴纳的税款不足5元。从2014年到2016年,公司税负并未增加,但有所下降。该信息由公司自愿提供。
北京青年报:为什么仍然有很多关于公司税收负担的声音?
刘尚喜:有些公司可能在谈论高成本。降低成本是一个整体问题,高成本显然不是由税收引起的。产能过剩,高杠杆,高库存,环境赤字,老化和研发投入不足都是导致成本快速增长的因素。仅凭税收和费用减免的单一措施显然是不够的。要全面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和社会领域改革。
文字/记者朱开云
刘小兵,全国人大代表,税制改革专家
公平并不重要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刘小冰代表居民在接受记者独家采访时说来自北京青年报的报道说,如何改革税制取决于方向和目标。什么。
免税额取决于目标
《北青日报》:作为财税专家,您认为税制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刘小冰:我一直关注税收改革。税收改革的重点在于您的方向和目标。征税的主要目的是为政府治理国家筹集资金。无论如何征收改革和税收,首要目标都是为国家筹集资金并满足政府的运营需求。在此基础上,可以讨论其他一些目标,例如监管,解决收入分配差距,指导资源分配和解决经济波动。
因此,请确保在税制改革之前:首先,政府是否在资金方面存在任何问题。政府是否有足够的资金去花钱?如果不花钱,改革的目标将朝其他方向,例如纠正市场缺陷和指导资源分配。如果政府缺乏花钱,税收改革的目标将集中在筹集资金上。
《北青日报》:今年,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将向全国政协提交关于税制改革的建议,建议将税收的起点从目前的3500元提高到7000元。怎么看这个问题?
刘小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目前为3500元。严格来说,这称为扣除。只有超过3500元的工资才需要纳税。提议将免税额从3500元提高到7000元,这意味着他们可能认为税制改革的目标应更多地关注公平性,并缩小收入水平的差距。
《北青日报》:如果从降低收入水平和关注公平的角度来看,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增加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
刘小冰:目前,个人所得税只占整个税收体系的7%。因此,免税额度的调整对中产阶级或工人阶级的影响更大,但中国的中产阶级人口相对较少。因此,从公平的角度来看,更重要的不是增加个人所得税免税额,而是降低增值税率。
低收入者必须注意间接税
《北青日报》:为什么目前的税制远未达到公平的目标?
刘小冰:据我所知,目前将近70%的政府税不是通过直接税获得的,而是通过间接税获得的。间接税是指纳税人不是该税的实际持有人的税种。纳税人可以通过提高价格或提高收费标准来将税收负担转嫁给其他人。“只有在移交给我之后,我才能将其传递给其他人。”例如,增值税是一种典型的间接税。企业缴纳增值税后,通过价格,然后向消费者收取。
《北青日报》:这个比例是什么意思?
刘小冰:当一个国家的税收收入中,有70%以上是通过间接税返还的,这意味着70%的税收收入是隐含在商品价格中的,并包含在消费支出中。有一个规则:收入越高,消费支出在其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越低。相应地,他承担的间接税越低,他的收入份额就越低。这意味着高收入群体贡献的税收不到该国税收的70%;低收入群体对这部分税款的贡献更大。
当然,有些人会说这只是一个贡献。从绝对值上讲,高收入者的缴费额可能等于几个低收入者的缴费额。但是,从中国目前的金字塔式收入分配结构来看,低收入人群的社会基础更大。算上总数,绝对的供款额远远大于高收入者。因此,低收入人群比高收入人群要多付70%的间接税。
《北青日报》:如何有效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收负担?
刘小冰:如果您想减轻低收入人群的税负,则不应关注个人所得税,而应关注间接税,其中增值税最大。在“税制改革”之后,增值税应占全部间接税的一半以上。因此,如果可以降低增值税税率,这意味着可以降低所有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那么低收入人群也将从中受益。
财产税的最佳条件
目前不可用
《北青日报》:“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和及时推进”的呼声很高。对于政府财政而言,征收财产税的意义何在?
刘小冰:税收带来的第一件事是政府收入的增加。征收财产税的问题在社会上确实很高。有人认为,这样可以合理调整居民收入分配,正确引导住房消费,有效分配房地产资源。
首先,房地产税的征收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相一致。但值得注意的是,财产税是直接税。税收改革的前提是稳定税收负担。如果不减少间接税,将增加直接税。总体而言,税收负担正在增加,而不是稳定的。因此,如果不减免间接税,我基本上会对物业税的征收持消极态度,因为这会损害税负的稳定。
目前,今年征收环境税。这是一种间接税。因此,实行环保税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间接税的比重,并压缩直接税的比重。因此,我认为征收财产税还不是最优的。
原标题:个人税制改革八个问题:什么样的人的税负减轻幅度最大?为什么阈值会增加?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谢伟丨北京
编辑:陈维山
(本文发表于《中国经济周刊》 2018年第26期)
公众等待的税收改革终于开始了。
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财政部长刘Kun在会议上发了言。6月29日,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草案)修正案》,并征询了公众意见。发表评论的截止日期是2018年7月28日。
修正案草案的修正案包括:首次对部分劳动收入征收综合征税;将个人税的起点提高到每月5,000元人民币(每年6万元人民币);儿童教育支出的第一次增加,并且继续特别扣除教育支出,大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优化和调整税率结构等
在过去的38年中,该税法已进行了六次修订,而自最近的修订以来已经有七年了。随着中国人民经济实力的全面增强以及工作和生活选择的多样性,仅仅提高“起点”已不足以满足人们对个人税制改革的总体期望。根据迄今为止公开的内容,该法律修订版全面考虑了纳税人的结构和税收制度,并引入了一整套超越过去的政策,甚至被许多人认为是自此以来改革最严厉的政策。 1994年个人所得税法的颁布一旦。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项税收改革对具有综合收入的中低收入者的减税效果更为明显。修订后的法律将4种劳动收入包括在综合症税的范围内,这被认为是现有的个人所得税。系统的根本改革。
因此,我们应该如何理解税法修订草案中涉及的修订?税收修正案将给纳税人带来什么有形的“收购”?《中国经济周刊》结合刘坤部长的“讲解”,邀请权威专家对8个关键问题进行相关解释。
一
哪类人的税负减轻幅度最大?
毫无疑问,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下降幅度最大。
在具体内容上,将综合收入的基本减免标准(编者注:起征点和免税额)提高到5,000元,再加税率步骤(编者注:指累进税率表) ,最低收入与每个年级的最大收入之间的距离)调整,并添加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特殊额外扣除,例如孩子的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和房屋租金一揽子政策带来的减税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
“税法修正案总体上减轻了个人纳税人的负担,但是具体的减少取决于综合因素,例如特殊扣除额,额外扣除额以及税率调整的幅度。”中国律师会财政税法研究所副所长,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研究所所长刘佐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
如果仅考虑综合收入基本减免标准和税率结构的优化与调整这两个因素,记者的粗略计算发现,不同收入水平的不同群体的税收负担会发生变化。
通常,月收入低于5,000元的纳税人无需纳税。税收负担将减少100%。月收入8万元的纳税人,年纳税额减少10%以上。
如果加上特殊的额外扣除额,税收负担将继续下降。如果您每月收入10,000元人民币,则可以免税或仅支付少量税款。将
税的起点提高到5,000元人民币,意味着更多的人将不再需要缴税。《中国经济周刊》首席摄影师肖岩摄
二为什么
的起付额增加到5,000元?
征税点一直是公众舆论关注的焦点。自1980年实施《个人所得税法》以来,该起征点已进行了三项调整。从1980年的800元增加到2006年的1600元,再到2008年的2000元,到2011年调整为3500元,并持续了7年。
提交审议的修正草案旨在将税收的起点从目前的3500元/月提高到5,000元/月(60,000元/年)。将
财政部长刘Kun说,该标准综合考虑了居民消费支出的增长等多种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前瞻性。“按照这一标准,结合税率结构调整的计算,获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收入的纳税人总体上减轻了税收负担,尤其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有所减轻。大幅下降。”
对于大多数工人阶级来说,每项税的起征点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意味着可以享受1500元的免税优惠,这意味着更多的人将不必纳税。
“尽管标准扣除额(即阈值)仍低于许多人的预期,但增加幅度超过40%,适应范围已扩大到包括对劳务的全面补偿,手稿收入以及使用优惠。收入是史无前例的,可以说它充分反映了税收公平的基本概念:税收不应侵蚀个人的基本生存。按照目前城市居民个人基本生存的底线成本测算,5000元人民币大约是这个数字。看起来,将普遍性的标准扣除额提高到5,000元是合适的。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政府预算研究中心主任王永军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
“您不能简单地判断将门槛提高到5,000元。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群体和不同的收入群体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看法。”中国金融科学院院长刘尚喜说:《中国经济周刊》的一名记者直言不讳地说,在审查期间,许多全国人大代表也提出是否考虑在不同地方实施不同的门槛。关键是权衡利弊,并从最大公因数的角度考虑整个政策的成本和收益。
学术界已达成共识,希望降低中低税率并扩大个人所得税的覆盖范围。有专家指出,2011年起征点调整为3500元后,纳税人从8400万下降到2400万。这次将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税前扣除额的增加将减少纳税人的数量。一些人预测,这项改革将使纳税人的数量减少到不足2000万。
华夏新供应经济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贾康也表示,数据显示,目前根据个人所得税调整的社会成员总数约为2400万,这意味着只有2%国民可根据个人税率进行调整。这使税收严重边缘化。根据现代国家发展现代税制的趋势,有必要谨慎处理数量边界。如果将起征点提高到1万元,边缘化的特征将更加明显,不利于培养市民的税收意识,也不利于今后的税制改革。“这不是图片的简洁和确定总数的问题。因此,不排除应该适当提高的可能性,但我认为不可能像某些人大代表那样一次提到一万元。说过。”他认为目前该方案非常有利于减轻中等收入以下人群的实际税收负担。
在社会上提高税收起征点的呼声更高。实际上,早在2011年调整税收起征点时,建议将其提高到5000元。十多年来,每次都会讨论提高税收起征点。有人建议应该建立一个常规的自动调整税收起征点的机制,以将其与价格水平和收入水平的提高联系起来并对其进行索引。
贾康认为,将阈值调整设置为自动调整机制并将其与价格联系在一起是一个考虑的方向。在链接价格方面也有国际经验。
刘尚喜还认为,将来可以考虑使用索引机制。从那时起,门槛被修改,“不需要每次都开张账单,而收支管理部门会根据消费者价格指数的变化自动进行调整。”
“个人所得税改革不仅涉及阈值问题。有必要全面考虑税收制度的要素。除了阈值之外,它还包括税率,税种和综合症等问题。收藏。如果我们专注仅将其放在起点上将忽略改善个人税收的总体思路,这将削弱本来就很薄弱的个人税收调整收入功能。 “刘尚熙说。
三谁从
税率调整中受益?
中国目前的工资和所得税税率实行7级的超额累进税率,从3%升至45%。修正案草案仍将税率维持在7个水平,但一些税率水平已得到优化,低税率水平已得到显着扩大。
在其解释中,刘Kun部长建议根据当时的工资和薪金所得税税率(7级累进税率的3%至45%)将月应税收入调整为年度计算。并优化一些税率的调整。具体来说:扩大了3%,10%和20%的低税率,将3%的税率提高了一倍,将当前的10%的税率降低到3%,并大幅扩大了10%的税率。当前税率为20%,部分收入的25%的当前税率降低为10%;收入的25%的现行税率降低到20%;相应地降低了25%的税率。距离方面,三个较高的税率30%,35%和45%保持不变。
“大多数人都会受益。”国家开发银行前副行长刘克Ke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对于个人纳税人而言,减轻负担的作用显然是两种人。其中,将3%的税率步骤加倍,将当期所得税率降低到10%,部分所得税率降低到3%;大大扩展了10%税率的步骤,将当前税率用于收入的20%,并将当前税率提高到25%部分收入的税率降至10%,扩大了低税率的覆盖范围。另一部分适用于税率为45%的人群。对于他们来说,通过调整阈值[(5000-3500)×45%]所获得的收入要大于适用3%税率的人。3500)×3%]。
此外,营业所得税税率基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产生的当期所得税,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合同和租赁营业所得税率,维持5级税率率在5%到35%之间。适当调整每个税率的等级,其中最高税率的下限从1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根据目前的描述,对营业收入的第5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设计保持不变,但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调整。最高税率水平的下限原为100,000元,并且现在提到50万元。人民币,明显减轻了个体工商户和承包经营者的实际税负。贾康说。
四
为什么最高边际税率45%没有下降?
在他的解释中,刘Kun部长建议维持较高税率的三个水平,分别是30%,35%和45%,并增加了反避税条款,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调节高收入。集团收入。
前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研究所所长刘佐介绍说,最高边际税率为45%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0年设定的。当时,该税率是相对较低的世界(编者注:经济中最高的边际税率是美国的70%,英国的83%,日本的70%,台湾的60%和新加坡的50%。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降低了最高税率。美国已将其从70%降低至37%,英国已将其从83%降低至40%,然后将其调整回45%。
在这些年来有关个人税制改革的讨论中,最高边际税率为45%是一个主要争议。在2017年全国代表大会期间,时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席的黄其帆建议将工资性收入的45%的最高边际税率降低至25%。原因是45%的最高边际税率明显高于邻国,这不利于吸引和聚集高素质的人才。同时,这也使一些高收入人士,例如企业家,有强烈的避税冲动。
中国金融科学研究院的研究员孙刚直言不讳地指出,学术界对最高边际税率的看法不一。从国际角度看,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趋势是降低最高边际税率,因为税率越高,逃税的动机越强。但是,有人建议应保留最高边际税率45%,甚至有人主张应提高最高税率。他们认为,这是高收入人群的压力,并且有保持高收入方向的感觉。
“从国际税收竞争的角度来看,适当降低边际税率是必要的,但是从收入分配差距大和促进税收分配的公平性的角度来看,降低边际税率是不合适的收入吗?从公平和效率的角度寻找最佳解决方案。 “刘尚熙告诉记者,就税收而言,毫无疑问必须考虑强调创新和吸引人才的目标。另一方面,不要对个人税的功能期望过高来调整收入分配差距。社会的初始分配差距很大。如果您要依靠再分配,即期望税收来调整分配差距,则效果实际上并不理想。
击掌
为什么要征征征税?
修正案草案的重点之一是打算将4种劳动收入(包括工资和薪金,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包括在综合症税的范围内,并且统一超额应用。累进税率。
即每月人民币5,000元(每年人民币60,000元)。此征费涵盖的收入范围已从以前的工资和薪金扩大到工资和薪金,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4劳动收入。
中国现行的个人税法使用分类税法将应税收入分为11类。不同的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的税率和税收计算方法是不同的。其中,工资基本扣除标准为3500元/月。对于劳务收入,手稿收入和特许权使用费,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减去费用的20%。
贾康(Jia Kang)认为,综合症税处理最初11类中的一部分劳动收入,特别是指工资,劳动报酬,手稿酬劳和特许权使用费。这四个项目确定为综合收入的概念使用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调整。相应地,居民的个人征税速度或特定征税步骤无需每月计算,而个人所得税则按年计算。非居民按月或分项计算。“这是所谓的整合和分类框架的特殊设计。一旦采用,这意味着已经讨论了多年的全面分类税改革已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贾康说。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朱为群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说,从分类到合并的所得税计算是实现这一目标的目标。很多年。他认为,在过去的单一计算中,具有多种收入类型的纳税人可能会享受多种扣除,因此所缴纳的税款要比具有单一收入类型的纳税人少。因此,这种综合税制改革使税收管理更加科学。
“综合症已经讨论了很多年,而这一步骤终于迈出了第一步。”刘尚喜告诉记者,这实际上对税收的征收和管理提出了要求。在分类和收款之前,要确保预扣和付款系统有效地征税和工资薪金管理。但是,在收集到综合征后,就不能按月计算,而是按年计算。有些人只有一个收入,有些人却有多个收入。有些人来自一个地方的收入,有些人来自不同地区的收入,国内外收入之间存在差异。这要求收集和管理信息系统必须完全掌握每个人的收入状况。
但是,刘坤部长在解释中提到,经营收入,利息,股息,股息,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仍按照法规分类和征税。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遗憾的是,没有非劳动收入,例如金融资产和直接投资产生的资本收益。”贾康直率地说。
六
特别的额外信用如何运作?
草案在阐明扣除额的持续实施的同时,增加了儿童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的特殊额外扣除额。扣除额的增加意味着应纳税额的减少和已付税款的减少。
这是中国首次将特殊额外扣除的概念引入个人税制。“特殊的额外扣除考虑到个人负担的差异,这更符合个人所得税的基本原则,有利于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刘Kun部长在声明中说。
所谓的“特别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税时,除了基本扣除费用和“三险一金”等特殊扣除外,还可以进行其他扣除的项目。在中国实行综合分类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初期,特殊的扣除额主要包括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上述五个项目。
“这次增加特殊扣除额的重点值得承认。”贾康说,这种改进实际上已经在社会上争论了很多年,有知识的基础,并且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一旦实施,它将大大提高个人税收调整负担的区别,针对性和合理化水平,这将有助于税收制度追求实质性的公平。
例如,他说,例如,两个纳税人的收入水平相等,月收入为8000元。一个人是单身汉。 “一个人吃饱了又不饿。他可以过上更好的生活,收入8000元。”生活很艰难。降低个人税收调整的合理性,减少诸如儿童教育,重大疾病医疗护理等个人付款的扣除额,以及对刚需要的贷款利息的扣除额,都以减轻某些群体的负担为目标。
围绕其他特殊扣除,因为特殊扣除的具体标准未在描述草案中列出,并且公众有很多问题。有分析认为,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所得税减免可以作为参考。这也是一个特殊的扣除。计划每年扣除2400元和每月200元。抵押贷款利息的扣除额预计相似。
刘尚希分析了《中国经济周刊》的记者,目前,只宣布了特殊扣除的框架,需要非常详细的实施规则,必须非常明确地定义,否则不仅会带来公平,也造成不公平
例如,他说:“例如,儿童的教育支出,除了义务教育支出之外,课外培训课程,兴趣班和其他支出也很多。一旦采用了扣除方法, “课外课堂”可能会越来越流行,这表示国家已为支持一些学生参加“课外课堂”付出了代价。有必要对儿童的教育支出做出明确的规定,需要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以得出结论。 ”
另一个值得关注的是这次特别扣除中包括的“住房贷款利息”。刘尚熙分析说,这需要对房地产本身的性质作出判断。房地产本身具有资产属性。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综合权衡如何扣除贷款利息。
“这些推论将对个人行为,教育行为,医疗行为和购房行为产生影响。我们不能只考虑一个方面,而应该综合考虑。”刘尚喜说。
西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甘立认为,特殊扣除的实施要求个人在幼儿园期间向税务部门报告教育支出,抵押贷款利息或租金信息,学校,银行或房东及其他相关机构或个人还必须报告相应的信息,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他认为,对于幼儿园学费的特殊抵扣,建议在同一地区设置相同的配额标准,以消除那些可以支付“天价幼儿园”的消费群体“多花钱”的怪现象。可以通过设置最大扣除额来设置其他特殊扣除额,例如抵押利息,房租和重大疾病医疗费用。
在刘尚喜看来,特殊扣除更多是出于公平考虑,而不是所谓的监管需求。由于实现该调节需求的成本很高,因此操作非常困难。这涉及对纳税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和真实性筛选的全面理解。在此基础上,有必要制定相应的标准,以确定哪些可以扣除,哪些不能扣除。此外,还需要法律支持,例如发生争议时的仲裁机制。
七
反避税条款如何运作?
刘坤先生指出,该草案涉及避税行为,例如,按照独立交易的原则转让财产,在海外避税地区避税以及为获取不当税收而进行的不当业务安排好处。,赋予税务机关合理调整税收的权力。规定税务机关进行税收调整,需要征收附加税的,应当依法征收附加税并增加利息。
“这是授予税务机关的法律酌处权。税收征管机构可以判断避税是合理还是不合理。”刘尚熙对《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进行分析,授权后通过法律实施详细规则,税务机关可以从性质上筛选收入的性质,以避免不合理的避税行为。例如,一个私有企业的所有者如果自己付钱,就需要纳税,但是如果他选择不自己纳税,而是将家庭消费计入企业成本,那是不合理的避税行为。此外,现在可以很容易地注册公司,并且有些人将个人收入转换为企业收入的避税形式。“修改后,税务部门可以确定收入是公司收入还是个人服务收入。”刘尚喜说。
在此之前,许多私营企业家向他们提供了“ 1元钱”。其中有些人通过“压低收入”来避税。在中国,个人税制是一种累进税制,最高边际税率为45%,而企业所得税统一为25%,并且有套利空间。当企业将自己的工资收入保持在尽可能低的水平,并以“雇员福利”的形式支付所有可能的个人支出时,就可以少交所得税。
八
的税收收集和管理方式如何?
6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闭幕,《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未提交会议投票,这意味着该草案将重新-修订后检查。
根据过去的经验,这项税收法修正案草案仅是首次提交立法机关,有关内容将得到进一步讨论和完善。无论是年度税收,综合税收还是扣除特殊费用,都需要进一步讨论和完善相关系统的设计,需要许多部门和人员的配合。
此外,纳税人的收入,财产和其他与税收有关的信息尚未完全实现与银行,公共安全和民政等不同机构的联系和资源共享。
学术界普遍认为,建立全面,分类的个人所得税系统和增加特殊扣除项目迫在眉睫,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与税收相关的信息提供,集中,网络和共享机制,以加强税收保护。收集和管理能力。
“这项税收改革不仅涉及税收制度,还涉及税收征收和管理制度的联系。以前的税收修正案主要是为了调整起征点。在分类税的情况下,阈值不是它将影响收集系统。这次进行综合症收集时,对收集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个变化非常大。他说:「刘尚锡认为征状已改变了人们对门槛的认识。过去,这是每月一次。了解。现在我们需要每年了解起点的概念,即每年6万元,而不是每月扣除。在特定操作中,也可能每月考虑一次,但必须在年底结算这些帐户。具体来说,每月扣缴数据是根据个人收入的总体情况计算的,或者在年底将其一起扣除,这涉及收集和管理的可操作性。
中国金融科学院研究员孙刚也认为,调整征税征税标准,税率分级以及进一步实行专项扣除都面临着技术,税收和管理上的困难,并提出了要求使税务管理部门适应当前的改革形势。。税务部门现在正在面临州税和地方税的合并,这是对税务部门的考验。 “他很难立即完成这项工作,而且绝对不可能依靠最初的几个人。”
最后,就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具体方法而言,如何改善个人申报制度是未来的重要课题。
“您在哪里申请?在北京哪里申请?您仅在北京申请吗?如果您在上海教书,您想在上海申请吗?”孙刚认为,在新形势下,有必要建立一个新的整体收入信息平台不隶属于任何地方政府或税务局,必须由国家税务总局控制。这涉及到税收识别号的选择。当前,使用识别号。它仅适用于个人,并且可以由一个自然人声明。如果是家庭声明,则身份证号码是不够的。
“综合症的实施带来的复杂性以及税收征收和管理的困难不是一个可以重复的概念,可以说它已经急剧上升。因此,如何操作是一个主要问题。 。如果操作不正确,,也许修正案的执行会被打折。刘尚熙直言不讳。
刘坤部长在声明中说,为了确保个人所得税改革的顺利实施,该草案还阐明了非居民个人税收措施,并根据税法进一步完善了税收征管体系。个人所得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