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没有。除非税务官(过失)将您放在一边。
结算的法定截止日期是次年的5月31日,因此在此之前,上一年的税务局不会产生滞纳金和罚款。在广东省,通常会延迟几天,例如6月7日,6月10日等,但须经主管税务机关的临时通知。但是5-31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