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农企业所得税减免条例-涉农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提问时间:2020-05-08 01:54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8 01:54
最佳答案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计算方法

应税利润* 25%=应付所得税。

应税利润* 15%=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得税减免

-滞后=实际应交所得税。

是应税收入* 10%。

所得税减半征收的理解及计算方法

应税金额=应税收入金额* 50%* 25%。

计算方法简介:

减半征收可以直接根据减半后的税额计算(第一季度+ 2、3、4季度应税收入)*适用税率-(在1-3季度中实际支付的税额)是根据年度利润计算应纳税额,减去前三个季度的预付税款,所得税额为第四季度需要预付的税款。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收入应减至50%。应税收入须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示例:某制造业型居民企业,总资产50万元,员工20人,从事非国有限制和禁止产业,在2014年可弥补2万元的亏损,并征税- 2015年调整后收入为22一万元。

(1)首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调税后收入220,000元-上年可收回亏损为20,000元= 20(万元),与减税一半健康)状况。

(2)再次计算应纳企业所得税:20×50%×20%= 2(万元)。

农业减免增值税条例

减免农业税属于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5条,以下各项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出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具;

(3)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和设备;

(5)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免费援助的进口材料和设备;

(6)残疾人用品由残疾人组织直接导入;

(VII)我自己出售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减免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或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或减税项目。

扩展配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如下:

(1)第(1)款中的“农业”一词是指人工林,育种,林业,畜牧业和水产养殖。

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农产品是指主要农产品,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2)第(3)款中提到的旧书是指古代书籍和社会获得的旧书。

(3)第一段第(7)项中提到的项目是指其他个人自己使用的项目。

第三十六条纳税人销售符合免税规定的商品或应税劳务时,可以放弃免税,并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在36个月内不能再申请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