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门。
由于已支付了管理费和税款,因此公司应在项目结束后向另一方开具完整的发票,并且另一方将在收到发票后支付发票。该单位应将钱退还给您。至于个人所得税,这取决于钱给您的方式。如果您支付薪水表,则必须支付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该金额超过120,000,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公司不应代扣代缴,您应申报个人所得税。
如果您想完全逃税,则可以以费用报销的形式获得这部分钱,因此您必须找到一些发票(不要找到容易与招待相关的发票)等)。报销的依据当然要与公司协商,如果金额太大,报销费用显然不合适,可以找一些其他的发票。
严格来说,无论这笔钱是否已退还到公司的帐户中,如果您以薪金的形式支付这笔款项,就必须纳税。毕竟,公司必须找到一种方法来结清帐户,否则公司就无法在该帐户上成立。挂此应收款。
只要不以工资的形式支付,就不应扣除。
这取决于公司B是否必须从C帐户索取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