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通行费收据可用作费用证明,并在扣除所得税之前扣除。
上面盖有中国财政部的印章,是政府部门开具的免税收入的收据。
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务部门印有财政票据监督印章的收支凭证,用于行政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内部收据是单位内的自制凭证,用于单位内的业务,例如内部材料转移,员工押金的收取,超额商务旅行贷款的退还等。目前,内部自制收据是法律证据,可以作为费用入帐。
单位之间的业务交易,如果收款人在收款后不需要缴税,收款人可以开具由税务部门监管的收据。
行政机构产生的行政费用可以使用财务部门产生的收据。如果部队与部队之间有业务往来,并且根据规定不需要缴税,则可以使用部队出具的收据。此收据也是法律证据,可以在帐户中输入。
除上述收据外,单位或个人用于收支的其他自制收据,称为“白色条纹”,不能用作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