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报酬所得怎么节税

提问时间:2019-10-10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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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0-10 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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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应如何计征?

个人取得“报酬”应税项目,按照苏地税发[1999] 09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规定如下: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市个人收入为确保全市个人所得税收入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市税务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意见》,明确了2003年全市个人所得税工作重点。提出了具体要求,现在将其打印并分发给您。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执行。劳务收入应按20%的比例税率纳税。劳动报酬收入每人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800元。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余额按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收入异常高,应纳税所得额将超过2万元至5万元。根据税法计算税额后,按应纳税额加50%;超过5万元的,加收10%。公司所得税税率从33%降至25%,劳动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很长时间没有进行调整。我们认为所得税税率不适合当前的经济形势。个人住房租金的所得税税率降至10%。江苏省对这部分应税行为实施了综合税率,个人所得税率仅为0.5%。个人从上市公司获得股息,股息所得税也减至10%。相对于所得税率和所得税率的降低,劳动报酬税率较高,存在社会产品分配原则与劳动报酬相反。

劳务报酬所得如何计税?

1.范围定义

(1)劳动报酬收入是指独立从事“非就业”服务的个人所赚取的收入,包括:设计,医疗,法律,会计,咨询,演讲,翻译,和审查。草稿,演出,技术服务,转介服务,代理服务等。

(2)个人是公司的董事和监事,但未被公司雇用或雇用。公司取得的董事酬金和监事酬金收入,按照“劳动报酬收入”项目纳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中。在职,受雇并兼任董事或监事的,应当合并董事费,监事费和个人工资,并按照“工资,薪金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全日制工作的个人收入应按照“劳动报酬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说明]如何区分劳动收入和工资以及工资收入主要取决于“就业与就业”之间是否存在关系。

2。征费方式:

(1)仅一次性收入一次即可获得收入。

(2)如果连续在同一项目上获得收入,则“ 1个月”中获得的收入为一次。

3。计税依据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收800元;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为应纳税所得额。量。

4。基本税率:20%

5。应纳税额的计算

(1)

每笔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每笔收入)-800)。×20%

(2)

每笔收入超过4,000元的收入=每股收入的金额×(1-20%)×20%

(3)

每笔收入超过20,000元的“应税收入”的应纳税额=应税收入×适用税率

快速扣除=收入额×(1-20%)×适用税率加速扣除

6。特殊规定

(1)律师聘请的薪酬根据“薪酬收入”项目,律师应以他人的名义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工作。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在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以培训课程,研讨会和对具有出色营销业绩的“员工”进行工作访问的名义组织旅游活动,并通过免除差旅费为个人实施营销和旅行费用。对于绩效奖励,应在“工资,薪金收入”项目的基础上,根据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营销人员的薪金和工资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以上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职工”的报酬,应以营销人员当期劳动收入的全部支出额为基础,并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收入”项目,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应当预扣并支付。

[说明]“受雇雇员”应根据“薪金,工资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雇员”应根据“报酬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证券经纪人从证券公司获得的佣金收入应按照“劳动报酬收入”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证券经纪人的佣金收入包括展览业的成本和劳动报酬。展览业的成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目前展览成本的比例暂定为每项收入的40%)。

(4)个人保险代理人按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包括佣金,奖励金和人工成本等(不包括增值税),减去地方税费和展览业。展览业的成本是佣金收入的40%减去当地的税费余额。

劳务报酬所得税怎么计算,哪些收入可减免个人所得税

劳动报酬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为: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0,应纳税所得额=劳动报酬收入-800;

计算超过4,000元的劳动报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的方法为:

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x适用税率-快速扣除,应税收入=劳动报酬收入x(1 20% )。

适用的劳动报酬税率分为三个等级,即:

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税率为20%,速扣除额为0;

超过20,000元但不超过50,000元的税率为30%,快速扣除额为2000;

超过50,000元的税率为40%,快速扣除为700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以下所得可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

第四条: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首先,是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和人民解放军以上的中国人民单位,以及科学,教育,技术,文化方面的奖励,外国组织和国际组织发布的健康,体育,环境保护等;

第二,国家发行的国债和金融债券利息;

III。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和津贴;

IV。福利费,养老金,福利;

五,保险索赔;

六。军事转移费,遣散费;

七,依照国家统一规定,向干部,职工发放家庭汇款费,退休金,退休工资,退休工资,退休生活补助金;

八,根据中国的有关法律,应为驻华使领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免税收入;

IX。中国政府签署的国际公约和协定规定了免税收入;

X.批准的免税收入。

如果在下列情况之一中获得批准,则可以从个人所得税中扣除第5条:

I.残疾人,孤独者和烈士的收入;

第二,严重自然灾害造成的重大损失

第三,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减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