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征收办法(试行)》中提到的不适用于核定征收的“指定纳税人”,包括以下类型的企业:(1)享受《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规定或多家享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不包括仅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优惠免税收入政策的企业); (二)税收企业; (三)上市公司; ((四)银行,信用社,小额信贷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担保公司,金融公司,典当公司等金融企业; (5)会计学,审计,资产评估,税收,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项目成本,律师,价格保证,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和其他社会中介机构,以确保经济;其他规定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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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仅享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除非公司和国家提供免税收入优惠政策,否则);
2.收集纳税企业;
3.上市公司;
4.金融企业:包括银行,信用合作社,小额贷款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和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担保公司,金融公司,典当公司金融企业;
5.社会中介机构:包括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收,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建筑成本,律师,价格评估,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机构,商标代理机构,以及其他经济学法医社会中介机构;
6.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
7.“一定规模”企业:除特殊情况外,上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一定规模的企业;
8.专门从事股权(股票)投资业务的企业;
9.其他不符合批准收集条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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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以及国务院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政策企业); (二)税收征收企业; (三)上市公司; (4)银行,信用合作社,小额信贷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融资金融公司,例如租赁公司,担保公司,金融公司,典当公司; (5)会计,审计,资产评估,税收,房地产评估,土地评估,项目成本,律师,价格评估,公证人,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专利代理商,商标代理商和其他社会中介机构进行经济认证; (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
企业所得税是对中国境内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税款。纳税人的范围大于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在中华民国境内实施独立经济核算的所有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六类:(1)国有企业; (二)集体企业; (三)民营企业; (4)关联企业; (五)股份制企业; (六)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公司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包括货物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