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清算是一年企业所得税的清算。由于企业先前已缴税(或已宣布季度企业所得税),因此年底为清算和汇款。
所得税的结算与年份不同,但是存在关联。所得税的应税所得是根据会计利润表调整纳税额后获得的!
如果不需要去特别经理领取表格,在清算之后,必须提交公司的财务和会计报表以及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清算必须在每年的5月31日之前完成。
公司所得税的结算更为复杂,是税务会计的重要任务。建议房东多加注意。每个地方税收都将所得税结算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并将发布特别文章!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处理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0号):
1.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待遇,是指企业在停止持续经营时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例如终止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处理诸如股息分配之类的问题。
其次,以下企业应进行所得税清算处理:
(1)需要根据《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进行清算的企业;
(2)在企业重组期间需要清算的企业。
3.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资产应以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并确认资产转让的损益;
(2)确认清算债权和清算债务的利得或损失;
(3)更改连续经营的会计准则,并处理已提取或摊销的费用;
(4)依法弥补损失,确定清算收入;
(5)计算并支付清算所得税;
(6)确定可以分配给股东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