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国际税收筹划,中石油 跨国税收筹划

提问时间:2020-03-1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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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1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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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介 | 《国际税收》6期目录掌上看

特别计划

06新时期大国税的优质建设王力,Wang Li

12关于改善地方税收制度的想法

16新时期中国税收结构调整改革的背景,进程和前景倪红日,Ni Hongri

20在新时期加强中国的税收信心并不断推进税收现代化李本贵

25中国税收现代化之路的选择

外国专家的专题报道

31“增值土地税收”和OECD / G20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

财务和税收观察

38在经济数字化背景下的常设机构规章调整:总体框架科尔曼·莫斯(Coleman Moss),刘启超,陈明

跨境税

47关于完善中国受控外国企业法的研究王文静,韩子瑜,Wang Wenjing,Han Ziyu

52转让定价的未来(2)韩琳

案例评论

59项有关印度电视信号卫星传输的跨国所得税案件的分析

国税

64以色列购车税的绿色改革及其启示

研究

69按照零增值税率原则改革和完善中国出口退税制度

72自由贸易区背景下的优化自由贸易区税收和商业环境的国际参考资料-“权力下放服务”

76关于税收筹划中强制性披露规则的国际参考研究

68关于选择2018年“邓子吉国际税务文件奖”的通知

这样的税收筹划你也敢做?小心给企业带来巨大风险!

今天,我在互联网上看到这样一个问题已经很长时间了,并且我有很长的时间分享它。

背景:我们公司打算建立自己的购物中心来销售产品。老板雇用了一家财务和税务咨询公司来进行税务筹划。该计划如下:

解决方案说明:我们的公司只是一家贸易公司,但现在分为三家公司。消费者购买产品并按计划购买产品后,平台的虚拟帐户会将收入分成三个部分,即销售公司的销售收入,物流服务公司的物流服务收入和信息服务信息平台公司的费用收入。最初,所有收入都要缴纳13%的增值税,而现在,分配给物流服务公司和信息平台公司的收入只需要交纳6%的增值税,从而节省了税款。如果消费者需要发票,他们将从上述三家公司中的每家收到发票。

问题:不管三个收入分配比例是否合理,这种收入分配方法是否合理?税务局会否将减税安排作为不批准的借口?

要实施所有税收筹划,最重要的是税收安排和商业活动之间的协议。该协议有两个方面需要注意:一个方面是真实性;另一个是真实性。第二个方面是理性。

从这种情况的角度来看,核心是将一项业务分为三项,并建立与这三项业务相对应的三家公司。最初的正常销售分为销售行为,物流服务和信息服务三个平行的业务内容,希望能够对三个不同的业务享受不同的增值税税率,而不是全部为商品销售支付13%的增值税。

但问题是,这样的分拆能否维持业务发展?这三种强迫分拆业务是否真实合理?

首先,当然,销售业务是真实的。

是否还存在物流服务和信息服务?真实合理的业务应至少具有两个特征:

1.相对独立的业务。

也就是说,物流业务和信息服务相对独立于销售环节。这种独立性应独立于业务本身的运营,人员和业务结果。如果物流业务勉强独立,那么信息服务的独立性实在令人难以置信。作为自建购物中心,客户获取渠道不是来自在线或平台,而是来自离线客流,独立的信息服务。从哪儿开始?

2,符合行业惯例和行业逻辑。

任何业务的合理性都应在行业惯例和行业逻辑中找到。证据和原因通常可以在普通贸易公司或购物中心找到。在简单的销售操作中,通常很难将业务分开。拆除,如果不是破坏性的创新,那一定是别有用心。

其次,价格分割应该合理。

很难说服企业本身的独立性。为了达到减税的效果,我们看到所谓的信息服务返利支出被强行提取了400元,达到了销售收入的40%。哪个行业佣金可以占如此高的销售收入百分比吗?所得税中有明确规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佣金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这从侧面可以解释40%的粗略和荒谬的比率。当然,如果只收取5%的佣金,那么这个所谓的计划就毫无意义。

最后,应保持资金流,发票和合同的协调。

不管业务如何分离,资金流,发票和合同的一致性都是确保业务真实合理的最重要的证据链。在这种情况下,客户统一支付了1000元,内部强制分为300、400和100,这将导致资金流动不一致,并给具体实施带来风险。但是,如果要求客户在付款时分拆,可能会导致客户不满意甚至流失。因此,证据链的扭曲也证明了这个所谓的计划是不正确的。

从上面的分析中,不难看出,无论计划多么聪明,它都不能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区分开。许多所谓的专家强行向企业灌输了刻板的偷工减料的严格的税收筹划行动计划。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一个好的税收计划不仅是真实合理的,而且所有逻辑都很顺畅,证据链是完整统一的。这是完善计划的意图。

上市公司税收筹划全攻略_优惠

最近,娱乐业已启动了一项税收整顿运动。著名的“避税天堂”霍尔果斯,无数娱乐公司已经取消了他们的经营。

当税务机关要求演艺公司缴纳额外税款时,有人认为通过在霍尔果斯注册公司来享受优惠税率的行为是“合理的避税行为”,因此不应该予以纠正。众所周知,霍尔果斯的税收减免是合法的,不是伪造的,但是在那注册的大多数表演艺术公司的经营都是违法的。由于税收优惠的核心基础是地域性原则,因此只有本地产生的收入才能享受地方优惠税率。

因此,是否有合法的税收筹划方法?答案是肯定的,许多上市公司正这样做。

通过商誉避免高额个人所得税

如果这10.5亿元人民币最终落入冯小刚的个人腰包,那他肯定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显然,此操作的目的是避免高额税收,因此已将其保留在制片厂帐户中。当国家税务总局报告范冰冰的案子时,一个是:使用工作室账户来隐藏报酬。

至此,范冰冰工作室和冯小刚工作室的运作非常接近。

截至2018年半年度报告数据,华谊兄弟的账面商誉高达30.5亿元,涉及收购12家演艺工作室和公司。这些商誉中隐藏了多少税?

合并和缴纳所得税,为大型团体避税

但是,众所周知,所得税税率为25%,而且由于中国石化的分子公司遍布全国,而且所有公司都在当地缴税,因此亏损和盈利的公司要缴纳自己的所得税。占总数的25%。如此低的有效所得税率怎么了?

税率低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种是公司的综合纳税额;另一种是某些产品免征企业所得税。

首先要考虑合并税。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该文件明确阐明,中国石化的数百家子公司可以合并支付。税收。

例如,按照地域管理原则,中国​​石化在北京的A公司获利100万元,在上海的B公司获利100万元。如果在两个地方分别缴纳所得税,则不对亏损征税,而利润为需要纳税。但是,如果合并后的公司纳税,则两家公司在合并后无需纳税。这就是公司合并报表后的所得税不高于25%的原因。

查看免征所得税的项目。中国石化的一些子公司从事有机肥料行业和其他免税行业,因此公司的部分利润无需缴纳所得税。这也是公司总所得税税率低于25%的主要原因。

此外,公司拥有少数海外公司的税率与国内公司的税率不同,并且一些子公司享有优惠的税率。

高科技公司享受优惠税率

为了鼓励和支持高科技产业,国家对获得认证的高科技企业实施优惠所得税率。

2018年9月2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科学技术部联合发布了一项提案,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率,从50 %至75%。

这项新政策为高科技技术产业带来了强劲的发展动力,也为税务筹划从业者带来了新的机遇。由于税务机关对科学研究的识别的局限性,企业很可能会将非研发的研发支出转为研发支出,以获得税收优惠。

通过帐户处理进行税收筹划

2018年8月31日,格力电气(000651.SZ)发布了会计估计变更通知,将某些固定资产(例如所有建筑物)的折旧期限从20-30年减少到20年。如果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仅此一项会计估计变更就将使折旧费用全年增加约6.42亿元。折旧增加将抵消利润,从而减少需要支付的所得税。按25%的税率计算,格力电器共节省所得税1.6亿元(加上其他因素,实际节省较少)。

与格力电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科大讯飞(002230.SZ)。该公司建筑物的折旧期长达40年,是A股中最高的。如果像格力电器那样改为20年,以2017年年度报告数据为例。科大讯飞的总利润将减少1800万元,影响超过10%。

为什么您愿意支付更多的税金和更少的折旧?实际上,这是增加利润。

在同一帐户处理过程中,这两家公司使用完全相反的方法进行税收筹划,以实现完全不同的目标:一个是加速折旧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另一个是加速资产折旧。另一种是尽可能减少折旧增加了账面利润。

除折旧外,还可以为资产减值准备和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等项目进行税收准备。

会计流程中的税收筹划通常是一个时差,这将延长整个企业的生命周期。实际上,总纳税额没有变化。例如,格力电器的折旧,无论是在20年或30年内完成,提取的折旧总额都没有变化,但是对上市公司当年利润的影响将与股价密切相关,因此一些公司选择尽可能延迟。

递延所得税的神奇用法

严格来说,通过递延所得税进行的操纵不属于税收筹划,但是通过对所得税主体的会计调整确实可以实现净利润的变化。

现在LeTV是个玩笑,让我们看一下《黑芝麻》中上帝的运作。

2016年,公司税前利润为2113万元,但所得税为-4629.8万元。所得税如何变为负数?

递延所得税项目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不一致最常见的项目是折旧。如果企业提供的折旧额大于税法允许的范围,则需要通过递延所得税项目进行税收调整。

Black Sesame的2016年财务报告中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包括5995万美元的可抵扣亏损和1490万美元的资产减值准备。根据税法,可以将预期可弥补的损失允许作为递延所得税资产,该资产最多可以扣除五年。结果,黑芝麻有望在五年内弥补损失,提取递延所得税资产,从而将2016年的净利润准确地调整为正数。

其他税收筹划

上市公司的税收筹划通常不是以节税为最高目标,而是要获得更多利润。因此,当节税与利润发生冲突时,相当多的公司会选择后者。

1.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是最大的税收来源之一。国家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以支持和鼓励特色产业。例如,谷物和食用植物油适用13%的低税率;直接从事动物的种植,收获,动物繁育和渔业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使用城市固体废物产生的电力应立即缴税退款政策;一些新的墙面材料产品的增值税税额为一半。从事这些行业的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调节业务范围来降低增值税率。

2.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尽管个人所得税对公司收入没有影响,但它与员工的钱包有关,因此许多公司非常重视使用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最常见的是对年终奖的处理。税法对年终奖(全年一次性奖金)进行了特殊处理。12以适当的税率计算税收优惠。

3.集团公司通过利润转移实现特殊的税收计划。

大型集团公司也有一种特殊的税收计划,该计划使处于某个链接的分子公司亏损,从而实现了不缴纳所得税,然后根据相关规定获得了大量的财政补贴。政府优惠政策。

例如,中石油和中石化的炼油部门常常在集团公司获得高油价而获得补贴时蒙受损失。实现此目的的方法是提高炼油业务部门的购买成本,降低售价并人为地造成亏损,从而将利润留在油田业务部门和销售业务部门的其他两个部门。这种操作方法也是一种税收筹划,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的利润。

简而言之,税收筹划以合法税收为基础,并根据国家政策指导享有优惠税收;逃税是非法收税。从上市公司的税收筹划方法还可以看出,它们以经营为导向,对公司的真正盈利能力有一定影响。

中国企业海外工程项目税收筹划分析_合同

我会给你一些流行的科学:“一带一路”(B&R)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缩写。它由中国于2013年9月和10月发布。习近平主席提出了建设“新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建议。[1]它将充分依靠中国和有关国家现有的双边和多边机制,并利用现有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 ``一带一路""倡议旨在借鉴古代丝绸之路的历史象征,并高举和平发展的旗帜。积极与沿线国家建立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建立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政治互信,经济一体化和文化容忍的责任共同体。请与编辑器联系以获取详细信息。

在实施“一带一路”倡议时,由于缺乏对项目所在国税收政策的理解,许多企业无法准确判断和有效控制跨境税收风险。坏名声。本文以海外工程项目为例,分析企业在项目招标,项目谈判,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的税收风险,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和控制措施。

1.项目招标阶段的税收筹划

海外工程项目承包公司通常在项目招标时需要评估和报价,而税收成本是项目成本预算管理中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在此阶段,税收管理的重点是全面研究并熟悉该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税收政策,评估该项目涉及的重要税收成本和风险,并为该项目提供可靠的依据。竞标决定。

(I)了解项目所在地国家/地区的税收制度

海外工程项目的承包主要涉及以下税收。首先是在公司所得税中占比较大的比例。目前,大多数国家/地区要求如果未在当地设立子公司,则建筑承包商必须在一定期限后在当地缴纳所得税(例如,中国与大多数国家/地区签订的税收协定限制为6个月);一些国家,例如刚果(黄金),只要外国公司在当地承包项目,就必须缴纳所得税。所得税的征税方法通常是批准的利润法(根据合同总价的一定百分比收取)或实际的利润法(根据收入减去成本与税前允许扣除额之间的差额收取)。如果在当地设立子公司,通常会根据实际利润征税。第二个是流转税,通常包括营业税,商品和服务税以及增值税。第三,在谈判合同时应尽量减少关税,包括进出口关税和进出口增值税。第四,合同税。在某些国家/地区,对合约合同按一定税率征收合同税。第五,印花税。合同,执照等通常需要缴纳印花税。第六,杂项税,包括地方政府以各种名义收取或评估的各种费用。第七,分包商的相关税费。一些国家还规定了对总承包商的预扣税义务,要求总承包商在分包时代内代扣代缴地方税。

(II)掌握中国的相关税收政策

中国还制定了相应的税收政策,用于企业承包海外项目。在所得税方面,规定中国公司从事海外工程承包的所得应缴纳所得税,但所缴纳的所得税可以在一定限度内扣除(一般要求所在国与该项目位于中国);免税(例如政府项目等),但中国尚未与该项目所在的国家/地区签订税收协议,或者该协议中没有宽恕条款,您需要在中国缴纳25%的所得税。在增值税方面,规定在业务改革和增加后,向在国外完全消费的海外实体提供的设计服务可以享受零税率,提供建筑服务,勘察,勘察和监理服务的建设项目也可以享受零税率。海外可以免征增值税。在印花税方面,即使总分包合同,贷款合同,销售合同等在国外签订,带入国内使用,仍需缴纳印花税。

(3)整理国家/地区和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

截至2016年11月,中国已正式签署102项双重征税协议,其中98项已经生效,与香港和澳门签署了税收安排,并与台湾签署了税收协定。。在项目前检查和成本计算期间,应整理并理解相关的税收优惠。例如,许多国家/地区要求设备暂时进口(在本地短期使用后再出口)或租赁的设备可以免征增值税。“原产地”关税互惠协议可以免征进口关税。

2.项目商业谈判阶段的税收筹划

海外工程项目合同形式的确定,签约方的选择,税收协定和合同条款的审查等将影响企业的总体税收负担。

(A)合同分割

目前,大多数国家/地区都采用国外工程项目承包的认可的利润税法,即相关部门批准的收益率乘以总合同所得的收入为税基。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看,平衡税收负担的​​效果通常是通过合同分割的方法来实现的。以EPC(工程采购建设)项目为例,总合同包括三个部分:设计,设备采购和施工。如果分拆并签署,则设备采购合同在许多国家/地区都被视为贸易合同,不能征收公司所得税,有些国家不对设计合同征税或不采用低税率。另外,分拆合同不仅可以减轻项目所在地国家的税收负担,而且可以在该国获得相应的信贷。除了根据合同的功能进行拆分外,还可以将合同拆分为离岸合同和在岸合同。前者以国际通用货币支付,以降低外汇风险。

应该指出,拆分单个公司的合同存在一定的风险。税务部门将为同一项目和同一承包商的合同纳税。这时,财团可以用来签订合同。组建财团并与项目委托单位签订合同。财团本身不征税,财团的当事方作为个人纳税人缴纳税款。合并税额通常低于单个实体的合并税额。

(2)确定缔约方

不论合同是否分立,总合同或分包合同的承包商选择都会对项目的总体税收负担产生重大影响。通常,它可以采用中国公司,项目所在地的分支机构/子公司或作为承包商的第三方中间控股公司的形式。具体来说,根据地方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合理选择签约方,以减轻项目的总体税收负担。实际上,许多跨国公司在低税率国家或与项目所在地有良好关系的国家中建立“海外特殊目的公司”,然后与项目客户签订项目合同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3)审查税收协定和合同条款

免税或一揽子税收协议应得到充分审查,并应事先进行税收筹划。通常,政府项目具有免税和退税协议,但范围通常仅指项目所在国家/地区的所得税免税。如果项目所在国与中国之间未达成特许经营协议,返还中国后,项目利润仍需缴纳25%的所得税。此外,一些企业将与项目客户签订税收合同,并代其纳税。这种合同的风险是:如果客户没有为承包商缴税,承包商仍然有还款和罚款的风险;如果客户未以承包商的名义纳税,则无法提供纳税证明,承包商返回中国此后仍不能扣除。如果委托方代其付款,则通常不对承包商进行税收筹划,总的税收负担通常很高。

因此,在谈判合同时,我们必须注意合同中的相关税收规定,了解税法,计算税收的影响,并根据合同的类型选择对承包商最有利的计划。合同。对于带有成本加报酬的公开合同,应在合同中指定所有与项目相关的税收负担;对于固定价格合同,由于涉及大量税款,应要求委托方在仅承包商的国家/地区承担税款承担中国部分税款;对于大型,复杂的跨境工程项目,应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项目税收筹划。

III。项目实施阶段的税收筹划

在执行海外工程项目期间,分包商通常以总承包商的名义进行本地建设,这不会反映为独立的建筑分包商,总承包商也不会是分包商。商人预扣并缴纳地方税。问题在于,一方面,分包商以总承包商的名义纳税,而不能在中国获得相应的所得税抵免。分包商应退还税款;此外,总承包商的分包成本不能在税收的最前线征税,流转税的输入不是真实的,并且它们面临税收合规风险。

目前,有两种常用方法:首先,项目客户和分包商组成一个财团来签署总合同。这种收入和成本分摊方法最合规,采购利润通常免征地方所得税;缺点是分包商对项目委托方负责,这增加了运营风险,并且分包商需要在项目所在地的国家/地区建立常设机构,成本较高。第二是劳务派遣计划。总承包商与分包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支付采购费和派遣服务费;分包商通过劳务派遣将劳力发送到项目地点。这种方法的优点是避免了与分包商相对应的预扣税,并且分包商无需在当地设立常设机构;缺点是派遣的人员过多,这将增加总承包商的管理成本。但是,支付给分包商的采购需要合理的商业实质,其中涉及转让定价问题。

第四,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计划

随着海外项目的增加,海外公司的固定员工人数正在增加。目前,由于项目所在地国家的高额所得税,以及需要为海外居民支付“五险两金”,许多企业仍以国外补贴的形式发行海外收入。隐患。对于个人,如果国内税务机关确定国外补贴是海外收入,则可能需要额外的税收,并且外国税务机关还可以允许外国人员按照批准的工资标准缴纳所得税。对于企业来说,不能扣除个人应缴纳的部分所得税,这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的支付基础。因此,通常建议向国外的海外人员支付大部分薪水,并在该国支付“五险一金”。这不仅有利于规范公司的税收管理,而且在项目收益汇回中国时减少了所得税。

五,启示与建议

中国企业的“走出去”已经从大量转向高质量。税收和与法律有关的运营实践正在成为影响企业“走出去”的关键环节,国际税收体系也进入了快速变化的时期。BEPS行动计划催生了国际税收征管的新趋势。2013年8月,中国签署了《税收征管和互助多边公约》,近年来国际税收征管协调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在“走出去”过程中,中国企业必须抓住战略机遇,做好防范和管理税收风险的工作,努力稳步前进。

首先,增强对税收风险的认识。依靠专业机构或与项目所在国家的税务机关进行沟通,以事先了解和评估项目的税收风险,并为应对做准备。按照项目所在地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事先进行沟通和确认税收相关事项,并充分享受税收协定等有关优惠措施,以减少税收负担成本。进行本地生产和经营活动时,请遵守税收报告要求,以减少税收合规风险。

第二是加强专业人员。针对海外财税人员和企业相关专业知识不足的问题,采用外部雇佣,外包等多种方式加强财税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培训体系,更新培训内容。 。

第三,拓宽税收合作渠道。积极参加BEPS听证会等多边税收合作谈判,维护和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建立税收纠纷应对机制,及时报告税收纠纷和纠纷,促进双边谈判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