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认定销售收入= 100-75 = 25万元
债务重组收入= 125-(100 + 100 * 17%)= 80,000元。
此项重组业务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25 + 8)* 25%= 8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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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发布者:还款和提款
废旧物料回收企业的相关税收政策。 1.增值税。 1. 2008年12月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可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57号)。否):从2009年1月1日起,免税政策将取消。从事可再生资源运营的企业必须按17%的全额缴纳增值税,并且只有合格的一般纳税人才能获得两年的“先收再归”优惠政策:2009年,首次回收后将退还70%,2010年,第一次回收后将退还50%。强2. 2009年9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可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119号)。财税[2008] 157号政策问题进一步澄清。* 3. 2011年11月2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和完善资源和服务性资源使用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No. 。115):为资源产品和服务增值该税实行差别税制:免税,按比例征收和退还税款。具体规定如下:五,五,对下列自产商品的销售实行增值税退税50%的政策。 (V)废电池,废感光材料,废彩色显影剂,废催化剂,废灯泡(管),电解废料,电镀废料,废电路板,树脂废料,烟灰,湿泥,冶炼炉渣,河底淤泥,废汽车,报废汽车,金,银,钯,铑,铜,铅,汞,锡,铋,碲,铟,硒,铂族金属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企业,必须取得“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以上资源在原材料生产中所占比例不低于90%。(6)由废塑料,废聚氯乙烯(PVC)产品,废橡胶产品和废铝塑复合纸包装材料生产的汽油,柴油,废塑料(橡胶)油,石油焦,炭黑和回收产品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