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税收监管的收据,则可以记入获得一些冲销的基础。
1.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付的职工工会经费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并由“工会经费收入工会发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由工会组织发布。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税务机关收取的工会经费证据税前扣除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0号) ):“自2010年1月1日起在委托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的地区,企业也可以根据合法,有效的工会经费收取凭证,在税前扣除企业分配的工会经费。
因为税收机关在收取工会经费时无法发出“工会经费和收入收据”,所以在实际收款过程中,“总工会经费收据”由国家税务局签发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