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法中,必须确认开票和不开票。
(1)商品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的收入;
(3)财产转让所得;
(4)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增值税收入确认和所得税收入确认之间的区别如下:
1.工作性质不同
增值税收入的确认主要是事务。人事部门负责招待领导者的决策。
所得税收入确认包括战略性工作和交易性工作。经批准的组织,主要会计机构或者会计人员应当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职责不同
增值税收入确认书负责统一管理单位的财产和物资,年度财产清单,健全的存储,使用,维护,补偿,报废,损失和人员转移系统,以确保账目是一致的。
所得税收入确认书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筹款计划和使用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筹集资金的计划和使用计划应结合单位的业务预测和决策,以及生产,销售,人工和技术措施的计划,按年,按季度和按月制定。
3.评估内容不同
增值税收入确认主要评估该国的宪法,法律和法令是否可以得到认真执行,是否具有员工应具备的道德素养,是否具有从事工作的商务技能以及必要的文化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要评估所得税的收入确认,出勤率,学习成绩和工作态度,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和效率。
4.测试内容不同
确认增值税,即用于适当设计内部控制政策和被审计单位程序的审计程序。
所得税收入确认,即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发挥应有的作用。如果被审计单位的控制政策和程序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即使设计已经完成,也不会减少财务报表中重大错误陈述或遗漏的风险。
5.不同目的
增值税收入确认的目的是确定受审核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否可以预防和发现特定财务报表中发现的重大错误陈述或遗漏。
所得税收入是由于评估存在重大错报风险而确认的。为了确认控件可以在确定的级别上防止或检测和纠正主要的错误陈述,需要获得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审计证据的相关性和可靠性越高,控制测试的范围就越大。
搜狗百科全书-税收
1.收入确认条件为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
(2)企业既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关的持续管理权,也不对所售产品行使控制权;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可以流入企业;
(4)相关收入可以可靠地计量;
(5)已发生或将要发生的相关费用能够可靠地计量;
因此,符合这五个条件的人应确认收入,并确认收入应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2.税务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9条:
(1)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应为收到销售收入或获得销售收入的凭证之日;如果首先发出发票,则为发出发票的日期。
(2)进口货物是海关进口之日。
增值税预扣款发生在纳税人增值税应纳税额发生之日。
扩展配置文件:
公司所得税的对象是纳税人获得的收入。包括货物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将于2008年1月1日生效。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一项决定,以修正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
在第51条第1款中,“如果非居民企业在中国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机构或地点,则应经税务机关审核并批准”,改为“在中国成立的非居民企业。两个以上的事业单位和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部门规定的条件。 ”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的比例税率。
最初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另外还有两种优惠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100,000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以下的税率为18%;经济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0%,另加3%的地方所得税。
新的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相同。国家需要15%的高科技企业,20%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以及20%的非居民企业。
应付企业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税收入=总收入-允许扣除
公司所得税的税率是根据法定税率计算公司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1.一般收入确认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1.股利,股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机关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列规定执行:在被投资单位作出利润分配决定之日确认实现收入; 2.利息收入,根据合同应支付的承包商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租金收入,根据承租人应支付的合同租金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特许费收入,根据特许权使用人在合同中应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5.收到捐赠收入,根据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特殊收入的确认时间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1)企业的以下生产经营活动可以分期确认收益的实现:1.如果货物分期出售,则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确认收益的实现。 ; 2。持续使用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机械设备,船舶,飞机,建筑,安装,装配工程或其他劳务,应根据完工进度或完税范围内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年。
(2)如果收入是通过产品共享获得的,则收入的实现应根据企业获得产品的日期进行确认。
3.国税函[2008] 875号文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相关收入的确认。
(1)采用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认收益实现时间:1.如果销售商品采用征收承诺方式,应当在征收程序中确认收益。完成; 2。如果是预付款,则在发货时确认收入; 3.如果货物的销售需要安装和检查,则收入在买方接受货物并完成安装和检查后确认。如果安装过程比较简单,则可以在发货时确认收入; 4.如果货物销售是通过支付佣金来委托的,则收入将在收到寄售单时确认。
以上四种形式的商品销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签订商品销售合同,企业已将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企业。买方; 2。商品既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有关的持续管理权,也不执行有效控制; 3.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卖方成本可以可靠地说明
(2)在每个纳税期末,如果可以可靠地估计劳务交易的结果,则应使用完成进度(完成百分比)方法确认劳务收入。其中,可以可靠地估计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这意味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收入金额可以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成进度可以可靠地确定;可以可靠地说明。
提供劳动服务并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以下人员应按要求确认收入:1.安装费。收入应根据安装完成进度进行确认。安装工作以商品销售为条件,安装费用在确认商品销售时确认收入。
2.促销媒体的费用。当相关的广告或商业活动出现在公众面前时,应确认收入。广告制作成本应根据广告制作完成进度确认。
3.软件费用。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费用应基于开发的完成进度以确认收入。
4.服务费。货物售价中包含的可区别服务费,在提供服务期间分期确认。
5.艺术表演,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费用。发生相关活动时确认收入。如果费用涉及多个活动,则应将预收款项合理分配给每个活动,并且收入应单独确认。
6.会费。申请会员资格或加入会员资格时,仅允许会员资格。如果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单独收费,则在获得会员费时将确认收入。申请会员资格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可以在会员期内无需付费即可获得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会员费应在整个会员期内分期确认。受益期收入。
7.优惠费用。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有关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让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提供初始和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
8.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服务而收取的服务费,在发生相关服务活动时确认为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