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纳税人通过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以及受自然灾害影响的地区和贫困地区捐款。和中国的国家机构。对于救济捐款,允许在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3%以内的部分扣除公司所得税。
企业向国家认可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或国家机构向红十字会捐款,老年服务机构,青年活动场所和农村义务教育的捐款,可从所得税中全额扣除应付款项。同时,经税务部门审查后,企业事业单位对中华慈善总会和上海慈善基金会的捐款也可以在应纳税所得额前全额扣除。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实施中若干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
3.特定事项捐赠的税前减免问题据报道,企业对特定事项的捐赠,例如汶川地震后的重建,北京奥运会的举办和上海世博会的捐赠。有关规定,如《关于重组和改制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 104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0年上海世博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5〕180号)等。全额扣除。企业产生的其他捐赠,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和“实施条例”第50条的规定执行。
一,五十
扣除额是根据第53和53条的规定计算的。”
第二,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的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 107号): ”
第四,税收政策鼓励社会各界支持救灾以及灾后恢复和重建……
2.自2010年8月8日起,允许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向企业和个人的捐赠当年的企业所得税之前以及当年的个人所得税之前。那年。扣除额。......
VII。关于税收政策的实施期限以上税收优惠政策,除非有指定的期限,否则将实施至2012年12月31日。”
1.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通过县级以上社会公益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事业部门的公益事业捐款。
2.年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得出的大于零的数额。
3.根据现行税法,行政法规和相关政策,允许通过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对公益事业的个人捐款扣除所得税之前扣除。
4.个人通过中国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将收入捐赠给教育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严重的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该金额的30%可以从应税收入中扣除。
5.对地震灾区的捐款和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捐款可以在扣除税款之前全部扣除。
6.《税法》中对公益捐赠的30%税前扣除意味着,除全额扣除外,一般捐赠支出可以是税前的,且不超过应纳税额的30%的上限。收入根据实际扣除额,即超过30%的捐款只能扣除30%,不超过30%的捐款将根据实际发生次数扣除。全部扣除额必须由税法规定,且不受30%上限的限制。
7.如果您捐出所有钱,您可能还需要缴税。如果不是全部扣除,则只能扣除30%,其余的70%需纳税,也就是说,捐赠时必须纳税。这在税法中是不合理的,主要是因为防止避税。
8.同一笔收入的多次捐赠可以累计扣除,但通常必须在纳税申报之前实际捐赠,以及如何在捐赠之前退还税款,目前尚无相关规定。
扩展数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公益捐赠的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额如下:
1.企业通过县级(含县)及以上(含县)以上的慈善社会组织或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以及直接附属组织的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的捐赠年度总利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其中一部分;结转后三年内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本条所述的公益社会组织应有资格依法对公益捐赠进行税前扣除。
本年度总利润是指企业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得出的大于零的金额。
2.企业在当年产生并在前一年结转的公益捐款,应允许当年税前扣除,且不得超过当年利润总额的12%。那年的企业。
第三,允许将当年未在税前扣除的企业公益捐赠中的一部分结转到下一年度,但结转期间不得超过三年。捐款年份的第二年。
4.企业在计算公益捐赠的扣除额时,应先扣除前几年结转的捐赠额,然后再扣除当年产生的捐赠额。
五。此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生的公益捐赠中未在2016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可以按照本通知执行。
捐赠支出的确认:由于收入是在税法中确认的,因此在确认捐赠支出时,也应根据收入金额进行确认,即产品的售价为150万元,而不是产品的成本。产品100万元;28.05万元,合计178.05万元。还可以理解,公司先销售产品,然后捐赠现金150万元。当然,如果民政部门发行的票据金额为128.5万元,那么税法只能根据票据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