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物分配给个人,您增加的是税前工资收入,公司负责个人所得税
2.将实物分发给个人应视为销售处理,公司应支付增值税
3.由于认为销售公司增加了收入,因此有必要缴纳公司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相关支出,是指与企业所得税法直接相关的支出。获得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所指的合理支出是指符合生产和经营程序的必要和正常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意外收入是指个人获胜,获胜,获胜和其他意外收入。对于意外收入,全部收入为应税收入,意外收入适用20%的比例税率。个人获得的偶然收入,包括现金,实物和证券。如果是实物收入,应根据所得凭证上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没有实物凭证或凭证上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市场价格核实。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票面价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因此,作为公司业务发展奖励的奖品购买的商品可以在税前支付。
企业对员工的奖励必须包括在收入中以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2条以下个人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收入;
(2)劳务报酬;
(3)手稿的报酬;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5)营业收入;
(6)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7)物业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
(9)意外收入。
个人从前款第1项至第4项获得收入(以下称为综合收入)的,应按照纳税年度计算其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按项目计算。从前款第5项至第9项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另行计算个人所得税。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6条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的范围:
(1)薪金和薪金收入是指薪金,薪金,奖金,年终薪金的增加,劳动红利,津贴,补贴和与该人因任命或受聘而获得的就业相关的其他收入就业。
(2)劳务报酬是指从事劳务工作的个人所获得的收入,包括设计,装修,安装,制图,测试,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座,翻译,审稿等,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表演,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理服务及其他劳务收入。
(3)手稿报酬是指个人以出版,出版书籍,报纸和期刊的形式获得的收入。
(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使用专利权,商标权,版权,非专利技术和其他特许权的权利所获得的收入;提供版权使用权所获得的收入不包括手稿收入。
(5)营业收入是指:
2.依法从事学校,医疗,咨询和其他有偿服务活动的个人的收入;
3.个人从合同经营,租赁经营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分包和转包中获得的收入;
4.来自其他生产和商业活动的个人收入。
(6)利息,股息和股息收入是指拥有债务,权益等的个人从利息,股息和股息获得的收入。
(7)财产租赁收入是指个人出租房地产,机械设备,车辆和轮船以及其他财产所得的收入。
(8)财产转让收入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房地产,机械,设备,车辆和船舶以及其他财产而获得的收入。
(9)意外收入是指个人获胜,获胜,获胜和其他意外收入。
如果个人所得的收入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额,应由国务院税务部门确定。
第14条《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1款,第2项,第4项和第6项每次应根据以下方法确定:
(1)劳务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为一次性收入,且一次获得;同一项目的连续收入是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一旦。
(2)财产租赁收入应以一个月内获得的收入为基础。
(3)利息,股利和股利的收益应在支付利息,股利和股利后支付一次。
(4)意外收入是每笔收入一次。
第15条《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第6款第3款所指的成本和费用是指生产和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所有直接费用,以及分配给成本和销售费用的间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中的损失是指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例如库存损失,损坏,报废损失,财产转移损失,坏账,自然灾害以及固定资产生产和经营产生的其他损失和库存。
已取得营业收入且没有综合收入的个人,在计算每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扣除6万元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特殊补充扣除在结算和结算时扣除。
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信息,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核实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