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和付款后收到所得税退款时
1.首先收到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款:应收企业应交所得税
2.对所得税费用重新征税
借方: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贷项:所得税费用
3.多付的所得税费用计入净利润
借方:所得税费用
信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实行所得税退税,先征收后退(政策减免)的企业,应先按规定计提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然后在收到退税款时扣除当期收到的所得税成本
计算时:借款:所得税
贷款:应纳税企业所得税
支付时:借入:应纳税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收到后:
(1)获得本年度的税收减免
贷款:所得税
(2)以前年度的税收减免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2.如果是国家相关税法和法规规定的直接减免(法律减免),则可能无法执行帐户处理,也可能进行以下处理
确认后:借入:应纳税企业所得税
3.如果减免所得税是用于指定目的的政策救济
(1)所得税退税是一项国家投资,形成一种特殊的国家资本。收到退税后:
贷款:实收资本—国家资本
(2)所得税退还作为国家赠予所有投资者的礼物,用于企业的发展和再生产。收到退税后:
贷款: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收到退税时
1:借入:银行存款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2.借: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
于年终,结转先前的年度损益调整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贷款:未分配利润
中华民国境内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组织。
企业是指根据国家法规注册并注册的企业。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其他组织,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有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的条件;独立建立账簿,准备财务和会计报表;并独立计算损益。
扩展数据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已于2008年1月1日生效。与原始税法相比,新税法在许多方面都有着显着的变化。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管理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长远来看,新税法将在六个方面对国内外公司产生积极影响。 ”
首先,允许国内外企业站在公平竞争的起跑线上。新税法从五个方面统一了国内外公司的所得税制度:税法,税率,税前扣除,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各类公司的所得税待遇相同,在公平的税制环境下使国内外公司平等竞争。
其次,有利于提高企业的投资能力。新税法采用法人所得税制的基本模式,对没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设立的营业场所实行汇总纳税。这使得汇总后计算出的同一法人的收入和成本降低了企业成本并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