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分公司和总部位于同一县或市,则总部将统一付款。
如果分公司和总部不在同一地区,则应采用“统一计算,分级管理,现场预付款,汇总清算和仓库财务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方法。按照纳税企业的跨地区经营实施。总公司预缴税款时,应根据上一年度(按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职工工资和总资产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应分得的所得税。 1月至6月以及7月至12月)。金额的比例,公司所得税的分配,分支机构所在地税务局的预付款项以及总行在年底前的最终结算(有关“国家税务总局”的详细信息,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颁发《跨地区营业税征收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
新的公司所得税法不再使用独立会计作为确定纳税人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是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无法人资格的业务组织的,应当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跨地区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是指在中国境内跨地区的居民企业(指省际,自治区)。地区,中央直辖市和计划中的城市)设立没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和场所。据此,贵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应在大连现场预缴企业所得税。具体预付款方式,请参见《关于印发省际总部企业所得税分配和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盐[2008] 10号)和国税发[2008]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