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国发[2005] 129号,免税收入和应税收入应分别核算。如果没有将税率与适用的高税率分开核算,或者核算不清楚,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实。
现在购买免税农产品的可抵扣进项税率为13%。为了保护大多数农业生产者的权益并确保增值税抵扣链的完整性,国家已颁布一般纳税人购买农业生产者出售的农产品或从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购买价的一定扣除率用于计算进项税,该进项税从当期销项税中扣除。扣除率从最初的10%调整为目前的13%,并将收购单位从棉花业务单位扩大到所有购买的农产品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关于增值税率,中国的增值税设定了基本税率,第三低税率和零税率。 13%的低税率适用于农产品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