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上年退还的企业所得税,贷记未分配利润,并返还个人所得税,应返还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2%。退还手续费后,该单位可以用作扣缴人员的激励措施,并且不预扣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须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5条:在每个纳税年度中,企业的总收入扣除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和允许上一年亏损的余额,是应纳税所得额。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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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要求规定:
1.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税率,按照本法有关税收优惠的规定,在扣除税收抵免和抵免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一个
3.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可以决定减免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部分企业所得税。自治州,自治县决定减免征费的,必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1.如果退款来自上一年,则会计分录:
1.收到退税
借款::银行存款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2.继续前进
借: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同时
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贷款: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如果退款来自当年,则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款:所得税费用
退税会计处理原则企业收到退税,退税和其他款项。会计原则是“他们来自哪里,又回到哪里”,例如营业税,收到的所得税以及生产公司的预收的消费税,在纳税时计入当期损益。委托外贸企业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生产企业收到退税款时,也应计入应纳税额。
公司实际收到退回的所得税时,应扣除当期收到的所得税费用,从“银行存款”帐户中扣除,并在“所得税”帐户中扣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流通税返利和纳入企业利润和征收所得税的返还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4] 074号),对企业进行返利或返利。(先退出,然后退出),除国务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用途的项目外,应当将其纳入企业利润,并按规定收取企业所得税。为了直接减免和立即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纳入企业当年的利润;对于第一次征税,退款和退款,应将其纳入企业实际收到税收返还或税收返还的企业的利润收集年度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 80号)第二条,企业实际收到特殊用途预收和返利所得税,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计入当期利润总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现时阶段。因此,除用于特定用途的税款外,企业收到或退还的税款减免应计入总收入中,以宣告和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