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差 企业所得税26条-税办非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7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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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7 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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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问题 民办非企业

2.收入填写不正确,可以在最终帐户中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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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已交过地税,可企业所得税在国税,现说我偷税漏税,非要我个人补25%的企业所得税,合理吗?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没有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是由于股利,股利本身就是税后利润,而重新征税是重复征税,因此不征税。如果将股利分配给股东,则它是两个实体,因此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样,对于合伙企业的股权投资和获得的股权投资收益,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本身就是自然人,因此他们自然不能享受免税待遇。

画一个草图让您理解:

(法人的性质)(自然人的性质)

股息(税后)-----企业---------股东

(免税)(税收)

(自然)

股利(税后)-----合伙制

(不免税)

在中国税法理论中,法人和自然人是两个独立的纳税人,税款分别适用于法人和自然人。因此,直接分配给合伙企业的人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第四款免税收入中“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是指那类收入?

请参见财税【2009】122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以及计划分开的城市的财政部门(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5条(国务院令第512号) )营利组织的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范围如下:

1.非营利组织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1)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收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补助,但不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所得的收益;

(3)根据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的会费;

(4)产生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5)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收入。

2.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