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纳税,又称“集体纳税”,是指企业集团和分支机构企业通过核心企业或企业集团总部共同征收所得税的税收方式。采用这种方法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专业协作的发展,企业集团跨地区和跨行业运营。一些会员公司很难独立地对其经营进行会计处理,或者会计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情况并对企业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集体支付成为必然。
从表面上看,总付款的实现只是税收方法的一种改变。但是,由于总付款,每个机构的损益均可以抵销彼此的所得税,这部分减少了总企业的应纳税额。税收优惠。这种方法的优点是,它更真实地反映了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并且更合理地计算了企业集团征收的所得税。但是,总付款使税务机关更难以管理和监视企业集团的税收,而且更有可能发生税收漏洞。
所得税结算和支付中的综合纳税企业是指集体缴纳由税务局认可的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收集了税收所得税结算和付款的纳税人企业是:
1)国务院确定的120个大型试点企业集团。
2)经国务院批准实施试点企业集团政策和总税政策的企业集团。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铁路运营,民航运输,邮政,电信公司和金融保险公司(包括证券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4)试点企业集团进行文化体制改革。
5)对纳税企业进行改制和改革后,对尚存的具有集体性质的企业进行总结。
充满分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跨地区营业税收入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收税,...;分支机构除了提交年度所得税申报表(仅列出了某些项目)外,还应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在一般地点接受的简要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分行(或年度财务状态和业务收入与支出),并说明分行参与年度税收调整。
有关分行参与年度税收调整的说明,请参阅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所附的“税收调整项目清单”中列出的项目。总统需要计算和调整的项目将不作解释。
所得税摘要税收分配分支机构的分配表格和说明: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摘要税务部门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
1.适用范围和报告要求
(1)适用范围
此表格适用于在中国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分开的城市设立无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实施“统一计算,分级管理,现场预付款” ,摘要清算和财务调整”收集税收方式的居民必须报告。
(2)报告要求在
月(季度)结束后的十天内,应将总税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月(季度)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本)”一起提交;月(季度)在一天结束后的十五天内,实施汇总纳税的分支机构应提交总申报单,并附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接受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税收部门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的特殊章节(副本)。
年末后的五个月内,应将税款总额与“中华民国所得税(A型,2014年版)的年度纳税申报单”一起提交;从年底起五个月内,实施总纳税的分支机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每月(季度)所得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一起提交总申报单和“台湾总纳税”分公司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副本)。
2.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税收期”:填写月份(季度)的开始日期到月份(季度)的月份(季度)的最后一天。填写公历从1月1日到12月31日的阳历。
2. 2.“通用名称”和“分支名称”:填写由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中记录的纳税人全名。
3. 3.“纳税人总识别号”,“分支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4. 4.“应付所得税”:填写该所得税所属期间的应付所得税总额。
5. 5.“总所得税总额”:填写由总统1计算得出的当期税期总所得税的25%。
6. 6.“用于总财政分配的总所得税金额”:填写由总统1计算的当期税期应交所得税总额的25%。
7. 7.“分摊所得税金额”:填写纳税期间的当期始终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而当期应分摊的所得税金额由每个分支。
8. 8.“营业收入”:填写上一年通过日常商业活动实现的所有收入的总额,例如商品销售,提供劳务,转让资产使用权等。
9. 9.“员工薪酬”:填写上一年度各分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各种形式的薪酬和其他相关费用的总额。
10. 10.“总资产”:输入应归于分支机构的资产总数,该资产是上一年度的业务活动中各分支机构实际使用的。
11. 11.“分配比例”:填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确认的每个分支机构的分配比例,该比例应保留小数点后四位。
12. 12.“所得税金额的分配”:填写根据税务部门在其所属期间确定的分配方法计算并分配给每个分支机构的所得税金额。
13. 13.“总计”:填写上一年度每个分支机构的营业总收入,员工薪酬总额和资产总额以及每个分支机构的总分配比率和分配税这三个因素的总和在当前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