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季度或按月进行预付款,应在年底后的五个月内进行结算和结算,并应补足退税。
的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54条---企业所得税应按月或按季度预缴。
企业应在当月或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向税务机关提交预付的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并提前缴纳税款。
企业应在年底后的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提交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并结清并结清退税款。
企业在提交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时,应按照规定附上财务和会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建筑和安装公司从事跨地区的建筑和安装业务。可以在哪里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内容:根据《税收管理法》和《详细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国外经营的纳税人必须在组织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签发出国经营活动证明,并在其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注册操作。如果您出差超过180天,则需要在营业地的税务机关进行临时税务登记。建筑安装企业跨地区开展建筑安装业务,大多数以总公司名义与施工方(甲方)签订建筑安装合同。
(1)它是总部下的分支机构,未在营业地点设立;
(2)总公司下的临时项目部,不在营业地点进行工商注册(无非法人的营业执照),但在财务上独立核算;
(3)由其他不合格的企业(或个人)组成的工程项目部门。上述国外一些建安企业存在签发外出经营活动证,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现象(预付比例不同)。有鉴于此,营业所税务机关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答复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缴纳地点的通知》(国税发〔1995〕227号)规定,建筑安装企业离开工业场所。商业登记或营业管理所在地(以下简称所在地)在县(区)以外地区建设,应当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签发对外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对外经营证明”),并取得营业收入。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与所得税一起征收。否则,应将企业营业税的项目所在地(以下称建筑工地)的经营收入,从其经营收入中当地征收。据此,对申请出境营业执照的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未申请出境营业执照的企业,由建筑业主管税务机关征收企业所得税。申请出境营业执照。3.持有营业执照的建筑安装企业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向施工现场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营业执照,并应先向当地主管部门提供。税务机关的完成时间表或完成的工作量根据纳税证明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收到上述材料后,施工现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进行验证后进行注册,并且不再颁发税务登记证。企业将持有由当地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进行经营活动。企业经营活动结束后,应当在施工现场与税务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持原始营业许可证到税务机关办理。
根据上述规定,持有营业执照的建筑安装企业应根据竣工进度或完成的工作量,向建筑工地主管税务机关和地方税务机关提供计税凭证。应付款项。但是,为加强对建筑安装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以弥补部分省份的管理漏洞,其他省份的建筑企业将当场按固定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例如,河北省冀地水函〔2007〕255号规定,外省所有来河北省建设的建筑企业,不论是否具有《对外经营管理证书》,均按固定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当场。具体应纳税所得额由县级地方税务机关确定,范围为5%至15%。
七。施工企业总部在办理企业所得税的预付和结算时,应当附有跨地区业务项目部门直接管理的地方预缴税款的纳税证明。八,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筑企业设立的跨地区(市,县)项目部门,计划单独的城市,应当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办法。由省级税务机关,地方税务局共同制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9.本通知将于2010年1月1日生效。国家税务总局
2010年4月19日[我要更正错误]负责编辑:Xiao X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