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三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当前公司所得税为0
1,损失
2.今年盈利,但在弥补上一年的亏损后仍然亏损
3.企业享受免征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17.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在5年内购房,则对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签订劳动合同或再就业协议的退休人员和再就业人员,可抵扣1600元,对工资,薪金所得的九级超额累进所得税,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也可以产生“三费”。新规定于2008年实施。
18.国税发[2006] 162号,《个人所得税自纳税申报规定》:
(1)年收入超过人民币120,000元;
(2)从中国两个或两个以上地点领取工资的人;
(3)从中国境外获得;
(4)在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下获得应税收入;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新近发布的中华民国第66号总统令最近于2007年6月29日发布了对“个人所得税法”的修正案。对储蓄存款利息收入征收,减免个人所得税的办法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现在是个人利息收入的5%。
19.安置下岗工人的优惠政策,大地水发〔2006〕42号。
(1)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
将在原有国有企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因国有企业关闭而需要重新安置的失业人员的基础上,扩大享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人员范围。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并且失业超过一年的城市地区的企业和其他注册失业人员在国有企业经营的集体企业(即工厂经营的大型集体企业)下岗的工人。
(2)提高配额减免标准
扣除下岗失业人员固定税率的标准为每人每年4800元。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的小规模下岗失业人员和失业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固定所得税减免人民币2,000元。现在增加到每人每年的免赔额。城镇建设税,教育费,地方教育费,企业所得税减免4800元。
过去,经税务局批准,已解雇的下岗工人中有30%可以免交营业税,城市建设税和公司所得税。
20.商务招待:内资企业,从原来的1500万内的5‰增加到1500万以上的3‰,以及年净销售额低于1500万但不超过5‰的外资企业,年净销售额1500万以上,不超过净销售额的3‰;年营业总收入少于500万元的,不得超过营业总收入的10‰;不得超过营业总收入的5‰。两项法律合并后,与该业务相关的招待费的50%将在税前支付。
21.关于车船税的变更,国家税务总局第46号令,参见7月20日会议材料的第132页(名称变更,成本标准变更)。
22.关于土地使用税的变更,国务院令[2006] 483号,大连市政府大政发[2007] 74号文件将于2007年1月1日起施行。,费用标准更改)。
23.《关于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
24,国税发〔2006〕31号以房地产开发企业广告费,商业娱乐费和业务促进费的计算基数为基础。应该注意的是,除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预收收入作为销售收入外,它不能用作三笔费用的应计基础。只有在实际转换为收入之前,才应计入三笔费用。第一笔销售收入之前产生的三笔费用可以结转并在接下来的年份中扣除,结转期限不得超过3个纳税年度。同时,国税发[2003] 83号无效。
25.财税[2006] 1号文件规定:这些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实施。在享受企业所得税规定期限内的减免税优惠政策期间,新建企业关联方购买的累计非货币性资产超过注册资本的25%的,不再享受有关企业所得税的减免税优惠政策。例如,新成立的从事咨询业的独立会计企业从营业之日起的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税。新设立的从事交通,邮电的独立核算企业,从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经税务主管部门批准,新设立的独立会计业务,旅游,饮食,教育和文化事业可以减免企业所得税。
2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
每年实际安置的每个残疾人可退还的增值税或营业税减免的具体限额,由县级或县级以上的税务机关根据地区和县(包括县)确定单位所在的城市和旗帜。由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分开的城市,下同)确定,由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的六倍,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27.《关于企业政策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
企业获得的政策搬迁收入应遵循以下五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