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将销售视为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公司所得税的销售被视为非货币资产交换,捐赠商品,服务,债务,债务,广告,样本,福利等。
也就是说,增值税的销售是为了区分是否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而公司所得税的目的是区分是否发生所有权转移。
所得税法明确将接受捐赠的企业的收入(包括接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纳入收入范围,并根据资产的实际捐赠日期(即,收入根据收支实现系统确认))。对于这些所得税纳税人,他们还必须如实申报。
(4)其他收入
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公司资产盈余收入,逾期未退还的包装存款收入,真正无法应付的应付款,在坏账损失后已收回的应收款,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对于这些所得税纳税人,他们还必须如实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