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是非法人组织。
《企业所得税法》第1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以下统称为企业)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本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法。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不适用于该法律。
也就是说,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仅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合伙企业是指每个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分担利益,分担风险并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2.根据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因此,合伙企业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3.尽管合伙企业不是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但是作为合伙人的公司企业和个人需要按照《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缴纳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4.因此,合伙企业每年需要计算该企业的业务收入。作为合伙人的法人企业,有必要将上述营业收入按照分配比例纳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并向企业支付所得税。即使当年合伙企业没有任何分配,作为合伙人的企业也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所得税。
您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但不必支付公司所得税。
合伙企业不是有限责任公司。他们有无限责任。它们不是受公司法约束的公司。因此,不能征收企业所得税,但必须征收个人所得税。
扩展数据:
计算通过审计收集的个人税
通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的支付时,这两种类型的企业需要根据会计计算来计算其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他们需要正确计算其收入,成本,费用和相关扣除额,并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该年度的总收入-成本,费用和损失-投资者自己当年的费用扣除额。
,其中包括:投资者当年的自扣额=月扣除额(人民币5,000元/月)×年中的实际营业月数
2.应税金额=应税收入×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