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企业购买和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环境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环境所得税优惠目录》中规定的环境保护。保护”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的工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专用设备投资的10%可以从当年企业应纳税额中抵减;如果当前年度不足,则可以在接下来的五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额。
1.实际上,所说明的方法是根据信用额度方法计算的,但仅简单一点。
信用额度= 2.625×(2 + 0.5)÷10.5 = 62.5万元,已向国外支付了0.5,因此,计算出的信用额度为0.625> 0.5向国外支付的税款,这是较低的原则,因此,在国外信用限额为5,000元,(此处也验证了答案1、3)
4.应交税费=国内外收入×中国所得税率-信用额度= 10.5×25%-0.5 = 21,250元。
首次购买税控设备可以全额扣除,也可以从税款中扣除全部金额。
财税[2012] 15号: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购置税专用设备(包括单独的售票机)后,增值税纳税人将首次支付税款(包括下同)从增值税控制系统专用设备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应纳增值税中全额扣除(可抵扣金额为价格税总额),可以抵扣可抵扣金额前进到下一个时期。增值税纳税人不得负担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也不得从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所指的税收抵免,是指购买和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环境所得税优惠目录》。和“节能节水企业专用设备”对于《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等,其投资额的10%。专用设备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抵销豁免;如果当前年度不足,则可以在接下来的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额。
享受前款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实际购买并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购买上述专用设备转让和租赁的企业,五年内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弥补已记入的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