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然不包括2.企业的薪金已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汇总到甲,管理费-薪金B,运营费-薪金C,制造费A,B中。它已经不复存在,并且必须在本月底在不同产品之间分发C。最后,它反映在主要业务的成本中。 3.税前会计利润是减去工资后的金额。 4.让我们再来看一次利润。该表的构成为1,营业收入减:营业成本,销售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II,主营业务利润加:其他营业利润减:管理费用,财务费用III,营业利润加: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外部支出加:上一年度的盈亏调整4,总利润(税前利润)减去:所得税5,净利润5。从利润构成中,我们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工资是在扣除利润之前扣除的税前,所以利润是扣除薪水后的金额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利润是会计报表中的利润总额。
计算公式:
总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金融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扩展配置文件: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的比例税率。非居民公司为20%。
应缴企业所得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税收入=总收入-允许扣除
公司所得税的税率是根据法定税率计算公司所得税的应纳税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符合要求的小型且盈利的公司将按20%的减免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
参考:百度百科-总利润
税前会计利润在利润表中以“利润总额”为指标,是指所得税费用前的损益。其会计核算以公司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为基础,反映了一定会计期间内企业所得税前的经营成果。会计要求是客观,真实,公平地披露企业的实际收支情况。上面已经描述了应纳税所得额(或损失)的计算。它是确定企业在特定会计期间应缴纳所得税的基础。会计内容和计算方法取决于国家税法的规定。可以看出,税前会计利润属于公司财务会计类别,应纳税所得额属于税收类别。尽管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税收入之间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但会计和税收是经济领域的两个不同分支,每个分支遵循不同的原则并规定不同的对象。因此,两者是根据两种不同的会计和税收法规的结果计算得出的,可能会有差异。这种差异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以下三个方面:(1)两者的处理基础不完全一致。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和匹配原则,强调收支是否实际发生和收支相匹配,而税收会计则要求执行税收稳定原则,有时在处理会计收入和收益时采用权责发生制。支出事项原则,有时甚至是实现收支的原则。由于两者采用的会计处理方式不同,因此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存在数量差异。(2)收支确认的范围不同。为了真实,全面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应根据企业的业务性质和有关会计准则,制度的要求,在有关损益表中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并进行纳税核算。应该需要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必须依照税法规定,将企业财务会计确认的收支项目划分为税前收支和税后收支。由于收支范围不同,计算结果自然会有所不同。(3)收支的计量标准不同。出于业务和财务管理的目的,财务会计必须在会计准则规定的各种方法中选择一种有利的方法来衡量损益,税务会计必须按照税法规定的方法来计量和缴纳税款。实施国家税收政策的目的。收入。不同方法的测量结果通常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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